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4-0140 公开日期: 2024-01-23 09:23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4〕2号),结合各校实际,现将202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补助第一批)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特岗教师补助第一批)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教体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24〕2号),结合各校实际,现将202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补助第一批)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补助资金为特岗教师工资福利补助。特岗教师执行与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年人均补助3.82万元,其余不足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2.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附件: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补助第一批)分配表.xlsx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