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rsj/2020-0032 公开日期: 2020-02-26 09:49
来源 人社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不断提高劳务输出有组织化程度,巩固和提升就业扶贫工作成果,促进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到2020年底,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万人,其中县外转移就业3.2万人、县内转移就业1.1万人。确保贫困家庭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16-60周岁)至少1人实现就业(含产业就业),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贫困“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工作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需求摸底。一是各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围绕劳动者从业经历、求职意向、已有技能和薪资要求等方面,精准开展就业需求摸底,建立就业需求台账。二是县人社局牵头,会同经贸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部门,征集县内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台账,做到岗位总量清、空岗结构清、缺工人数清、工资待遇清。

二、建立用工对接机制。按照“行业牵头、乡镇负责、驻村工作队实施”的要求,县人社局根据劳动者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台账,分类搭建便捷高效数据平台,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每日更新、双向反馈”对接机制,切实解决劳动力就业和企业用工的供需“难点”。

三、精准推送用工信息。县人社局适时汇总更新企业用工信息,严格审核企业用工岗位数量、工种结构、工资标准,及时将岗位信息推送到镇,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各镇要结合劳动者就业需求,指导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和劳务公司将用工信息分类及时推送给有就业需求的劳动者,并组织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

四、灵活开展现场招聘。各镇要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驻村工作队、劳务公司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进园区、村(社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举办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充分发挥就业社保信息员职能作用,上门入户推送就业岗位,实现“点对点”精准服务,引导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结合自身特点理性择业,促进其稳定就业。

五、加强招工用工支持。一是各镇要积极引导劳动力赴江苏金坛转移就业,凡是石泉籍劳动力到江苏金坛辖区内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每人可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二是各镇要充分发挥辖区内劳务公司作用,激发劳动力资源市场活力,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对介绍到县内外企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就业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给予该劳务公司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六、以奖代补激励就业。加大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力度,凡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就业(创业)的,均按照当年实际收入予以奖补。已脱贫户每户按照当年实际收入的1%予以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2000元;未脱贫户每户按照当年实际收入的15%予以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8000元。对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及时兑现交通费补贴。

各镇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稳就业是稳民生的主导思想。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开展针对性的转移就业服务是2020年农村劳动力能否稳定就业的关键、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顺利脱贫、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各镇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确保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目标如期实现。

联系人及电话:职介股 黄家宏 6312352


附件:1.石泉县企业岗位信息采集表.xlsx

2.石泉县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信息汇总表.xlsx

3.劳动力就业意向问卷调查数据采集代码.doc

4.企业招工需求信息采集代码.doc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