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石泉县财政局

时间:2025-02-18 09:10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财政局
分享到:

2024年,石泉县财政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具体抓落实,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局党组书记按要求进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报告,坚持抓好内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履职能力。把学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个人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法律知识,2024年共组织集中学习38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中心组学习35次、专题研讨4次,组织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一月一主题”干部全员培训12期,“党建铸魂 财智赋能”青年干部大讲堂8期,邀请业务骨干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法律法规讲解和业务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13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为100%。

(三)加强财政法治宣传。积极参加宣传活动,拓宽普法渠道。我局积极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及税政法制等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会计法、预算法、减税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等内容,全年组织参加各类普法宣传4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普法宣传纸杯4箱,手提袋200个。同时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石泉财政”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开展有特色、有吸引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微信平台推送104条信息、摄制短视频25条,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有特色、有吸引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普法阵地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法治财政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财政管理。创新改进财政管理模式,充分运用预算监控、财政评审、绩效评价以及重点督查等监管手段,提升财政监督效能。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本实现覆盖全部财政资金和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监控,全面上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收支管理;按阶段正在有序推进我县全面启用陕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银行账户管理模块工作。全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81个,评审资金6.6亿元,审减资金4931.39万元,核减率7.5%;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先后开展了财政衔接资金检查、县镇财会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检查,查找管理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五)加强政采工作。切实做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先后转发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产品核准事项的通知》、《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2024年开展了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研和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办结采购预算797个,预算金额30177.43万元,办理采购计划备案771个,计划金额28192.24万元。

(六)加强宣传保障。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普法等工作经费给予保障,确保全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通过微信群、QQ群、LED滚动字幕、驻村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年度法治工作建设情况,增强了财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树立了公共财政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升,在业务过程中,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财会监督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创新不足,普法宣传方式需创新,宣传效果有待加强。三是法治思维运用不够。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不能很好地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局党组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累计4次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党建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石泉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要求,始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具体抓落实。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财政局全体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履职能力。把学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个人自学等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法律知识,2024年共组织集中学习38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中心组学习35次、专题研讨4次,组织各类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一月一主题”干部全员培训12期,“党建铸魂 财智赋能”青年干部大讲堂8期,13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为100%。

(三)加大经费保障,促进工作发展。严格执行对法治建设经费保障的要求,在县财政紧张的情况下,2024年以来安排2775.34万元用于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经费需求以及综治平安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等专项业务;综治维稳平安石泉建设纳入财政预算资金合计150万元,顺利完成基层政法专项资金申报,为普法及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依法加强财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为依法行政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事项,制定法治工作年度计划,把学习法律法规与财政工作结合起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引向深入。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干部普法力度,努力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一般干部主动学”的浓厚学法氛围。二是邀请业务骨干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法律法规讲解和业务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加强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实现执法岗位持证上岗的要求。

(三)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扛起财政监督主责,以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聚焦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收入、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监控平台,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全流程监管,切实保证资金安全。

(四)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下一步将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充分运用政府官网、视频号、微信公众号、户外显示屏、自媒体等宣传阵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规章。

(五)严格收费清单管理,夯实营商环境。及时更新并公示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按照清单明确事项强化管理执行,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六)强化资金保障,助推依法治县工作。坚持站在全县工作大局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全力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经费,为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提供坚实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