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和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法治宣传,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为全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面深化林业法治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二是认真谋划安排。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印发《石泉县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与林业重点工作同推进、同落实,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林草资源保护、行政案件查处、法治宣传教育等纳入林长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有效解决林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保障。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林木采伐证办理流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积极指导各镇林业站运用全国林木采伐审核系统,对农户办理的自用材采伐,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请,提升服务效能。全年累计审批林木采伐许可968份、企业流转林地经营权许可1件,申办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批手续23起,有力保障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林地使用的需要。二是规范下放执法权限。按要求制定《林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晰涉林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事项权限。及时将7项原林业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赋予各镇人民政府,签订石泉县行政执法权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同时跟踪指导案件办理、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了放得下接得住,平稳运行。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按照《石泉县林业局“八五”普法计划》《石泉县林业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利用林业微信公众号推送以案释法、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内容54期,发送手机短信1.3万余条,依托“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6.5”环境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现场普法宣传7场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更加有效。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应审尽审原则,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监管范围,对2021年以来的涉林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审查,对运行质效进行了评估。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素质过硬、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纠纷调解等事务,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全年累计审核各类文件12份、合同6份,参与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讨论7次、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的监管以及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全年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54条、植物检疫证设书信息140条、行政处罚信息25条,确保了重要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四)坚持育训结合,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养。一是健全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项制度”具体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制定印发《石泉县林业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通过领导集中领学、专题讲座、干部个人自学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全年累计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干部集中学法24场次,在线观看涉林案件旁听庭审活动2次、学法用法考试3次。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择优聘请行业专家开展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参与乡镇执法人员赋权执法指导,切实提升了林业执法人员能力和办案水平。
(五)坚持依法履职,持续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建立依法护林体系。结合林长制工作,联合公、检、法部门,建立了“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司法护航系列机制,推动涉林案件有效处置,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累计组织召开总林长会议2次,林长会议40余次,组织举办护林员培训会25场次,参加培训500余人次。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调组织政法、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 联合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分别监督检查野生动物栖息地7处、人工繁育场所1处、经营利用场所57处、交通运输场所3处;监督检查涉木企业50家、涉木包装材料销售点4个、涉木建筑工地2个、检查疫木除治周边农户房前屋后及公路两旁20余处。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护林巡查及林草综合执法、森林督查、秦岭五乱治理等专项督查检查,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及时发现查处违法问题线索。全年累计查办涉林行政案件25起,收缴行政罚没款50余万元,处罚26人,移送刑事案件1起。对案件做到件件有查处,宗宗有回复。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意识还有欠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差距,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水平仍需增强。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不够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还不够广。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法守律,带头依法办事,切实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对年度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工作亲自部署;对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林业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组织局属各单位、执法股室开展述法点评,肯定特色亮点,指出弱项短板,对重点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并跟踪督办。四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带头开展集中普法宣传,亲自参加行政执法检查、执法办案,积极践行“走流程,跟执法”活动。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充分保障执法必要的设备、经费和人员,同时积极支持执法人员外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建立一支“亮证执法,执法必严”的林业综合执法队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强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特别是镇级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引导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持续强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强化执法监管。聚焦林区盗伐滥伐、违规占用林地、滥捕野生动物等高频重点违法事项,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以更强举措严厉打击林区违法犯罪行为。
(四)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行审慎包容、柔性执法,努力让林业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