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yjglj/2024-0029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10:10 |
来源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各镇、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主动履职尽责,严格施工作业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常态化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和执法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现场、作业一线,倒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机制,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分包作业等工程建设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强化涉及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严防地面塌陷事故。 |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中、省驻石和县属有关企业:
一、强化监管,压实安全责任。各镇、各类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主动履职尽责,严格施工作业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常态化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和执法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现场、作业一线,倒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机制,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分包作业等工程建设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强化涉及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严防地面塌陷事故。
二、加强勘察,把严设计关口。要严卡准入关口,严控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条件,严禁未达到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开展相关业务。要严管重点环节,加强对勘察报告的质量管理,从施工图审查、双随机抽查等方面严格监管勘察报告质量,特别是在地质条件复杂、软地基面积较大的区域,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要严格技术把关,加强地下工程涉及的基坑支护、基坑降水等方案技术管理。要严审设计方案,重点审查方案设计是否满足地质勘察条件要求,严防因勘察、设计错误而导致的基坑坍塌、临边建筑沉陷等质量安全事故。
三、严抓监管,保障施工作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基坑工程、暗挖工程、人工挖孔桩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强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要加强施工监测精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布设监测点,通过安装沉降计、位移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做好沉降变化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深层土体变形的监控监测和数据采集,做好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监测,确保监测频率满足要求,根据监测结果采取防范措施。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控施工现场危险作业区域人员、车辆数量,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和全过程监护制度,严防深基坑垮塌、地基塌陷、边坡崩塌、滑坡等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提升处置能力。督促参建单位按照情景构建要求,针对涌水涌沙、路面塌陷等突发情况,及时编制、优化应急预案,落实“一图(情景构建图)两卡(岗位明白卡、应急处置卡)”,将安全责任和应急措施明确到岗到人,预置应急物资、装备、队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各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应急救援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一旦工程周边或施工现场出现塌陷等情况,立即停止施工,组织施工人员安全撤离作业面,并向地下设施产权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严守防线,防范一氧化碳中毒。要按照县安委办《关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提示函》要求,全力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各项工作措施,特别要加强建筑工地和员工宿舍取暖用火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坚决避免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亡人事件。要加大农村特殊群体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醒力度,广泛动员群众联防联治,强化安全用火取暖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