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4-1671 发布日期: 2024-12-18 09:26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物业服务与管理联系着千家万户,是事关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也是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和提升社区基层治理水平的民生大事。今天,针对群众关心的“居民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该履行什么义务?”“业主委员的职责有什么?”“哪些是属于物业服务管理范畴?”等相关问题,由县住建局(物管所)物业管理股股长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专家解读】物业管理知识答疑(下)

——解读人: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管所)物业管理股股长 蔡华

物业服务与管理联系着千家万户,是事关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也是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和提升社区基层治理水平的民生大事。今天,针对群众关心的“居民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该履行什么义务?”“业主委员的职责有什么?”“哪些是属于物业服务管理范畴?”等相关问题,由县住建局(物管所)物业管理股股长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居民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应该履行什么义务?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问: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一般是指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设施、消防、道路、交通、绿化、卫生、治安环境进行的维护,修理和整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有序合法建立小区秩序。

问:县住建局(物管所)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尽的职责有哪些?


1.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业务指导和承接查验工作。

2.参与指导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创优达标工作,承办物业服务培训工作。

3.协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县城规划区物业信访投诉和纠纷。

4.负责县城规划区域住宅维修专项资金的归集缴存、使用管理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信访投诉、法律诉讼等工作。

问:镇人民政府(社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尽的职责有哪些?

1.负责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

2.积极协助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

3.对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探索组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4.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推动建设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问:房屋空置还需要交纳物业费吗?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前期物业)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收费实行以下减免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后期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应参照执行。

1.经业主验收,暂不使用或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个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赁车位,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的次日起,其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 60%交纳,停车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50%交纳;

2.同一小区内,面积小于本小区设计标准车位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优惠,具体优惠标准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有其他需咨询事项,可拨打电话0915-6311076进行咨询!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WzfRtVCKmps9dVd-LQ8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