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4-0001 | 公开日期: | 2024-08-26 09:27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落实鼓励创业政策,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孵化项目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 |
落实鼓励创业政策,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孵化项目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
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贷款及贴息对象:男18—60周岁内、女18—50周岁内劳动力。
贷款额度及贴息标准:
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贴息标准: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银行实际放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
申报资料:申请人通过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公众号进行申请,个人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征信,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场所租赁合同等复印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章程、上年度财务报表及上月财务报表、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复印件。
受理单位:县人社局。
2.创业孵化项目补贴
补贴对象: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
补贴标准: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每成功孵化(存活)16—60周岁内脱贫劳动力创业实体1个补贴不超过1.5万元,每带动16—60周岁内脱贫劳动力1人补贴不超过4500元。
申报资料: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补贴申请表;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扶持创业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创业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就业人员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3个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县人社局。
3.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年满16周岁的返乡入乡农民工(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1年后的6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补贴标准:创业户享受10000元补贴。
申报资料: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工商营业执照、创业者手持营业执照与创业场所合影、营业场所内外场景照片、填写《石泉县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等。
受理单位:县人社局。
4.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培训机构按规定组织就业重点群体(未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其中脱贫劳动力年龄放宽至60周岁内)参加创业培训,由培训机构申领补贴,参训个人免费。
补贴标准:1000元/人。
申报资料:由培训机构申报资料。
受理单位: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