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lzyhshbzj/2024-0010 | 公开日期: | 2024-08-27 09:00 |
来源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将脱贫劳动力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象,按规定享受各项培训补贴、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继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
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将脱贫劳动力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象,按规定享受各项培训补贴、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继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1.“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免学费和奖助学金
补贴对象:就读技工院校的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家庭(边缘易致贫户)中的“两后生”。
补贴标准:据其所在学校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标准确定。
申报资料:由所在的技工院校审核认定发放,以技工院校需要资料为准。
受理单位:所在学校。
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培训机构按规定组织就业重点群体(未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其中脱贫劳动力年龄放宽至60周岁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由培训机构申领补贴,参训个人免费。
补贴标准:因职业工种不同,补贴标准不一样。
申报资料:由培训机构申报资料。
受理单位:县人社局。
3.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补贴对象:参训合格的16—60周岁内脱贫劳动力。
补贴标准:培训合格并根据其出勤天数,享受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交通和生活补贴。
申报资料:培训结束时先由培训机构根据脱贫劳动力参加培训出勤情况垫付给个人,再由培训机构在申请培训补贴时向县人社局申报。
受理单位:县人社局。
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对象: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的法定劳动力,其中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帮扶劳动力男女均为16—60周岁内,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能力考核等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
补贴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享受每人200元,其中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资料:由鉴定机构申报资料。
受理单位:鉴定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