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lj/2024-0073 公开日期: 2024-08-14 07:20
来源 石泉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县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江河湖库等水域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江河湖库安全防护管理及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镇河长办、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县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江河湖库等水域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江河湖库防溺水保安全工作。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宣传劝导,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当前正值汛期,暴雨、山洪、中小河流洪水易发多发,我县河湖众多,加之天气炎热,群众下河戏水、钓鱼、游泳人员增多,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高发期。各镇要高度重视江河湖库防溺水保安全工作,河湖长巡河要把“不放过不遗漏每片水域”作为防护目标,立即组织安排开展江河湖库防溺水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落实防范措施消除江河湖库安全隐患。各镇、各村级河湖长要加强组织协调,各镇人民政府、水利局、教育体育局及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管,抓好群众和中小学生防溺水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大对河道水库、危险河段的排查力度,对群众、中小学生活动频繁的水域要进行重点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对水库、水源地和危险河段等重要涉水场所规范设立围栏和警示标识,加强涉水防护设施和标志牌建设。重点水域需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杆、安全绳等必要的救援设施,做到危险水域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上游水库、电站开展泄洪、发电等工作要及时做好预警预报,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三、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和巡查劝离。各镇要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对辖区内所有水库、重要河段水域、重点水利工程现场要设立醒目防汛防溺水宣传标识牌。通过横幅、标语、显示屏、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严防事故发生。重点巡查走访镇村(社区)留守儿童,入户提醒监护人切实履行好儿童的监护职责。水利部门要结合打击河湖采砂暨“清四乱”利剑行动等工作,加强对河道、水库等水利设施巡查监管、涉水防护设施和标志牌建设监管力度。各镇要开展常态巡查防控,做好对洗衣、洗车、钓鱼和未成年人下河游泳、戏水等违规行为的劝离处置工作,坚决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