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lj/2024-0062 公开日期: 2024-07-17 17:05
来源 石泉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G210连接杨柳大道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许可承诺

水土保持许可承诺书(2024年第3号)

项目名称: G210连接杨柳大道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石泉县城关镇

区域评估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334050

起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2日

公共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  称: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9********0403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长安小区10号楼

电子邮箱:无

法人代表:罗*山      联系电话:0915-6321659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612423********3219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36万元。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罗*山

2024年7月16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石泉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