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4-0066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24〕249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6-05 14:12
内容概述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社会〔2024〕321号)文件要求,现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万元下达给你局(具体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社会〔2024〕321号)文件要求,现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万元下达给你局(具体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进行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应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建设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审批。

二、请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三、请积极配合我局严格落实计划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于每月主动向我局报告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并于每月5日前将该计划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你局高度重视,确保项目组织实施科学、有序,按月调度及时、准确。

五、本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进一步改善养老,进一步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增加一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六、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按期完工。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2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

下达地方或单位

石泉县民政局

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2800

目标1: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项目数量

1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100%

效益指标

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不断改善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

≤10个

工作日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95%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65%

总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