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fzhggj/2024-0066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4〕249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6-05 14:12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社会〔2024〕321号)文件要求,现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万元下达给你局(具体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县民政局: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社会〔2024〕321号)文件要求,现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2800万元下达给你局(具体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进行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应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建设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审批。
二、请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三、请积极配合我局严格落实计划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于每月主动向我局报告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并于每月5日前将该计划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你局高度重视,确保项目组织实施科学、有序,按月调度及时、准确。
五、本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进一步改善养老,进一步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增加一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六、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按期完工。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2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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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地方或单位 |
石泉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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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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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目标1: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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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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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项目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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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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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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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
不断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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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 |
≤10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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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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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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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完成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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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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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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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