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fzhggj/2024-0067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4〕248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6-05 14:15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社会〔2024〕327号)文件要求,现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下达你局(具体分解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县教体局: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社会〔2024〕327号)文件要求,现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下达你局(具体分解计划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671号)《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2024〕284号),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建设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审批。
二、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三、请积极配合我局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计划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于每月主动向我局报告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本批次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请你局高度重视,确保项目组织实施科学、有序,按月调度及时、准确。
五、本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欠发达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保障群众受教育权利,阻断贫困代际专递。
六、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
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确保工程资金、质量、进度和安全。要坚决防范和纠正“新形象工程”,杜绝“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超规模建设等问题,着力打造“民心工程”“阳光工程”。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1
附件2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
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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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地方或单位 |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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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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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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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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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项目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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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转发用时达标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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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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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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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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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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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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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