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4-1920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08:12 |
来源 |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二季度第二次自查。 |
(一)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如:县审计局、县供销联社“信息公开”栏目长期未更新;饶峰镇在日常公开过程中未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制度,存在表述错误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不规范。个别政务新媒体未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运维。如:“石泉文旅”小红书、“后柳宣传”微博号多次未能及时更新信息;“石泉供销”“石泉林业”微信公众号长期无原创信息;“石泉财政”视频号长期未按规定时间发送;
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