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4-2406 发布日期: 2024-06-07 16:57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二季度第三次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4年第二季度 (第三批)自查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二季度第三次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如:县供销联社、后柳镇、云雾山镇二季度公开信息量为“0”;两河镇未履行好“三审三校”制度,拟公开信息存在严重错误表述。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不规范。个别政务新媒体未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运维。如:“石泉招商”“石泉林业”“石泉交通运输局”微信订阅号长期无原创信息;“喜乐喜河”多次未能按照要求修改错敏词;“石泉文旅”快手号长期未按规定时间发送;“石泉教育”“中国金蚕小镇”“石泉环保”“石泉经贸”微信订阅号,“石泉民政”微信服务号,“石泉公安”“石泉县市场监管”“石泉民声”“法治石泉”新浪微博,“平安石泉”今日头条未明确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

二、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已经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夯实责任,迅速整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切实提升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办运营质量。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