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4-1522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16:01 |
来源 |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二季度第一次自查。 |
(一)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如: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供销联社“信息公开”长期未更新;县财政局“三公经费”、县统计局“统计季报”“统计年报”栏目未按时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不规范。个别政务新媒体未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运维。如:“喜乐喜河”多次未能及时修改错敏字信息;“石泉城市创建”“石泉供销”“石泉林业”微信公众号长期无原创信息;“石泉财政”视频号长期未按规定时间更新相关内容。
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