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nyncj/2024-0011 公开日期: 2024-02-26 09:46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我县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我县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为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围绕持续壮大富硒有机特色产业,推进富硒食品预制菜首位产业壮大培优,大力发展蚕桑、粮油、畜禽、蔬菜、魔芋、黄花菜、林果等特色农业产业;着力促进农旅高质量融合,持续推动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协调发展,形成“主业突出、多元支撑、融合互促”的乡村产业格局;本次下达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项目40个,计划总投资6519.5万元,本次下达6369.5万元,其中中省衔接资金5979万元,其他资金370.5万元,涉及全县11个镇150个行政村。

二、项目计划

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下达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个,总投资1770.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重点帮扶村发展蚕桑、粮油、蔬菜、中药材、林果、烤烟等产业,推进预制菜首位产业壮大培优,提升发展活力,有效壮大村集体经济。

生产基地项目:下达农业产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682万元。其中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4个,投资235万元,主要用于预制菜首位产业提质扩能,建设原料供应基地,配套建设烘干、仓储用房等小型基础设施,购置设施设备等,提升预制菜原材料供应能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2个,投资44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打造奔风荡沿江生态旅游示范带、促进草池湾田园综合体农旅产业融合,配套乡村生态旅游基础设施。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下达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8个,总投资280万元。主要扶持饶峰镇蒲溪村产业园区加工能力提升、基地扩容、储存运输提质增效,中池镇蚕桑产业示范基地挡墙建设,迎丰镇三官庙村冷水鱼养殖场拦水坝、挡墙及净水池修复,云雾山镇云阳村中药材园区灌溉管网建设,饶峰镇新华村设施蔬菜园区,饶峰镇蒲溪村庭院经济配套水、路、电及灌溉设施,熨斗镇预制菜产业园配套建设灌溉设施,喜河镇盘龙村产业园区管护,饶峰镇蒲溪村庭院经济配套设施提升等。

产业服务支撑项目:下达产业服务支撑项目2个,总投资300万元(本次下达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林业技术服务,为全面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撑。

金融保险配套项目:下达小额贷款贴息项目3个,总投资540万元。主要用于对发展产业或经营性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贴息补助,惠农减负激发脱贫群众发展产业积极性,推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产业奖补项目:下达2024年石泉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1个,总投资2947万元;重点围绕链主企业带动、镇村组织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种养生产环节予以扶持,对推广良种良法套种或扩种优质大豆的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奖补。建实“村集体经济+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奖补资金撬动,持续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确保农业产业提质升级。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倒排工期,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开展工作,要组建项目管理专班,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有序推进。同时,要结合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进度,及时将项目信息、公告公示、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验收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二)强化项目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严禁调整和变更项目。要监督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相关制度。工程建设类产业项目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严禁违规转包、分包,项目建成后要按照《石泉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落实资产移交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资产长期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三)强化工赈模式,带动群众增收。项目计划表(附件)中备注“按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必须要利用推广工赈的模式开展工程建设。按照《关于建立石泉县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及资料模板,及时收集整理工赈相关资料,并定期报送项目调度表册,同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概算表、竣工报告,均要体现带动务工情况及劳务报酬发放情况。重点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及公示工作,发放比例不得低于项目计划投资的15%,劳务报酬需通过银行卡发放,要及时登记造册,确保统计数据与实际相符,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劳务报酬发放的相关档案资料将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四)强化资金管理,保障项目绩效。资金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资金报账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杜绝资金“跑冒滴漏”,杜绝资金挪窝、趴窝,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实现绩效目标。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来年项目资金下达重要依据。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公示公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县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坚持执行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坚持做好“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各类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附件:石泉县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计划表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

【公文PDF原件】:石农发〔20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