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nyncj/2023-0104 | 公开日期: | 2023-12-16 10:25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审计局、安康市财政局和安康市乡村振兴局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银农直连”结算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我县村集体经济“银农直连”结算管理工作,现将《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安康市审计局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农发〔2023〕16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
各镇人民政府: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审计局、安康市财政局和安康市乡村振兴局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银农直连”结算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我县村集体经济“银农直连”结算管理工作,现将《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安康市审计局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农发〔2023〕16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安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农直连资金结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审计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