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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轻工业史

时间:2024-03-06 10:29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志

一、缫丝

汉代,石泉就有缫丝、绩麻、绢纺等手工业。唐代,石泉所产丝绢,经子午道运销长安。清代,缫丝、绩麻、绢纺复兴。道光《石泉县志》载:“地东南产丝、产麻、木棉处处皆宜”。民国二十四、五年(1935~1936),张丝匠曾在西关武昌馆巷口开设丝铺,产品有纺绸、绉纹绸、锦帕。抗日战争前期(1939~1941),县城有丝织业两家,三合成丝织业1家。民国二十九年(1940),县城从事缫丝、织绢业者,先后有紫阳人王明清,曾在县城租房缫丝、织绢;安康人尹德春在县城从事缫丝、织丝帕、丝带等产品出售;“天赐福”谭先成,年产生丝多达1500公斤;夏家丝铺(夏泽廷、夏泽茂)年产生丝150公斤左右;东门内王益三停了染坊改作缫丝,年产生丝100公斤左右。除县城外,后柳镇杨开恩、刘昌全专门从事丝织业。池河、饶峰、熨斗等集镇和农村,都有流动性的丝匠登门缫丝。民国二十八年(1939),生丝每市斤7角,销于县境内。三十六年(1947),全县产生丝425公斤。1948年产生丝400公斤,从事丝织业计有6户,从业人员10人。
新中国成立初期,生丝仅保持民国末年生产水平。60年代,发展蚕桑生产,促进了地方工业的发展。1986年,建成年产白厂丝75吨的县缫丝厂,1988年扩大到年产白厂丝135吨,并已建成年产17.7万米、产值38.13万元的丝织车间。
县缫丝厂设在县城东二里桥,占地56669平方米,建筑面积19259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8752平方米,职工住宅7924平方米。固定资产总投资436.27万元。职工985人,其中女职工810人,合同制工人780人,属轻纺工业中的全民企业。
主要产品梅花牌白厂丝,均在2A+50以上的品位,另有副产品丝棉等。1988年完成产值323.13万元,生产白厂丝68.02吨,完成销售收入742.596万元,上交税金39.21万元,实现利润164.4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629元/人。为石泉县办工业中的骨干企业之一。1988年,被地区行政公署授予“地区级先进企业”称号。
二、纺织、印染
(一)纺织
清代,官府鼓励兴桑种棉,劝导乡间民妇学弹、纺、织。棉田逐年扩大,以池河、两河、柳城、熨斗最多。道光《石泉县志》载:两河人王国相,时年八十六,子、孙、曾孙、男妇七十人同食同居,专务棉田百余亩。男耕耘,妇女纫、弹、纺、织,家计井然,岁无虚日。所织土布幅宽1.2市尺(0.4米),每匹3.6丈(12米)。每匹价为700~800文钱。其余农户自种、自纺、自织者很多。
抗日战争时期,石泉纺织业一度繁荣。民国三十四年(1945),富商刘先和雇工种棉100余亩,并从事纺织业。后于三十六年(1947)底,将倒闭的县民生纺织工厂全部纺织机械购买,扩大生产经营,名为忠义和纺织厂,雇工人百余人,引饶峰河水作动力进行轧花、弹花。有纺车32台,铁制布机4台,手拉自动丢梭木质布机6台,形成轧、弹、纺、织生产一条龙。年产宽幅白粗布2400丈(8000米)窄幅粗布2700匹(幅宽1.3市尺,每匹长3.6市丈)。
民国三十六年(1947),县参议会动用宝源钱局桐油款20万元,购铁质布机5台,在县城禹王宫内开办民生纺织工厂,年产宽布2150丈(7166米)。后因棉价上涨,成本高,无力竞争而倒闭。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全县产布17000米。1949年全县纺织业127户,从业19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产棉布55647米。1953年纺织业205户,从业205人。1957年大工业细机布及苏联花布涌入,土布滞销。全县纺织业仅剩9户,12人。以后,土纺土织被淘汰。
(二)针织
民国十一、二年(1922~1923年),县城居民彭松山购置织毛巾机1台,随后,陆新哉又购回织袜机1台,从事针织生产。三十七年(1948),织袜6480双。1949年,全县有7户、26人从事针织业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产袜1193双,产值3500元。1955年后被淘汰。
(三)印染
清代,农民就有种植草本植物大蓝、小蓝用以印染的习惯。染坊用蓝靛染印棉布。民国时期,从事印染业者渐多。十九年(1930),西关刘自发染坊,年染布7200匹(土布1.4市尺×36市尺),工匠5人,可染蓝、黑两色。以后,县城东关有王益三、南门蓝连科、西门喻奉典、斗巷李远成及周立鸿等染坊。池河镇有欧伯成,后柳益定兴、自成公、雷相均、福寿生、周家禄等染坊。其它集镇都有染坊。解放前夕,全县有染坊61户,从业者89人,但开业者只有40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全县从事印染业有28户、37人,1956年,成立城关染业组及池河染织社。
60年代的纺织、印染业,因与大工业争原料,质次价高、无竞争力而被淘汰。
三、弹花、纤维
(一)弹花
旧时,弹花均由流动性弹匠随带1弓、1棰登门加工,无固定店铺。民国二十年(1931)后,城关、池河、熨斗、两河等地,始有水力轧、弹花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全县弹花业27户、43人,产值5065元。1958年,成立城关弹花合作小组。1978年改组为社。现有职工7人,年加工棉花20余吨,产值6万余元。
(二)纤维
1987年,城关镇棕丝厂新上精干麻生产线,更名石泉县苎麻纤维厂(城西红岩村)。占地755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455平方米,固定资产18.3万元。职工43人,设备45台(套)。1988年,产精干麻26.6吨,产值36.6万余元。
(三)纤维板制造
石泉县纤维板厂,位于二里桥路东端南侧,现有职工120人,设6科(生产技术、设备动力、供销、财务、安全、综合)、2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厂办公室)。以木质为原料,生产多种规格的纤维板。
纤维板厂的前身是航运社。因石泉水电站建成,拦水发电,航运衰落,转办磷肥厂。磷矿品位低,产品滞销,工厂倒闭。1982年转产办纤维板厂,建成年产1000m3纤维板生产线,生产3×6英尺的纤维板。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1985年,实行经济改革,采取承包办法,产品走俏,供不应求,成为盈利单位。
1987年12月至1989年3月,又建成一条2000m3的生产线。同年6月正式投产。投资247万元(其中自筹资金55万元,银行贷款120万元),购置生产设备80台(套),新建生产车间、配电房、锅炉房等。固定资产由30万元增加到247万元。
新增的2000m3多功能纤维板生产线,工艺流程为选料——削片——粉碎——制浆——施胶——热压成型。能生产硬质及中密度纤维板。企业管理方面,按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并按产品质量分等,以劳动成果按件记工,多劳多得,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1988年,被评为县先进集体企业。厂长周毅,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城镇集体经济优秀企业家”称号。

纤维板厂生产经营效益表

四、缝纫

(一)服装

旧时,有裁缝流动登门缝衣,无专业店铺。家庭妇女或自行裁剪缝制。款式有对襟便衣(男)、满大襟(女)、长衫、马褂、旗袍、抄腰大脚裤、套裤等。民国十九年(1930),长安县人张子和先后在大南门、西门巷口开设裁缝铺,进行来料加工。此后,湖北、四川等外地人也来县城开裁缝铺。各集镇先后都设有店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全县缝纫业共18户,36人。1954年加工服装1450件。1956年成立两个缝纫生产合作社,有缝纫机24台。1962年,4个缝纫社,59人,资金共1436元,加工服装6200件,利润2998元。1965年,城关缝染社并入缝纫社。1980年更名服装厂,职工31人,固定资产2.9万元。有中速平缝机13台,普通缝纫机12台,锁边机3台,锁眼、压领、电剪各1台(套),年生产服装96000件。1988年完成产值85.2万元,销售收入39.2万元,上交税金1200元,亏损4464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7496元/人。生产商品成衣和进行来料加工。产品有中山、红卫、军干、西服、衬衣、连衣裙、百褶裙、蚊帐等。

(二)刺绣

旧时,家境宽裕的姑娘,都要学习刺绣,习称绣花。这是“三从四德”中“妇工”的内容之一。以彩色丝线绣花,做成罗帕、门帘、枕头、袜底、鞋帮、裙边、帐沿、童帽、童衣等,作为嫁妆、礼物或自用。民国时才出现以此为生的手工业者。

1981年石泉城关开设童装刺绣厂,职工37人,固定资产7.2万元,设备43台(套)。机制刺绣,年产6万件。有绣花童装、男女衬衣、帐沿、门帘、家用电器罩等50余种,一度成为热门货,远销湖北、新疆等地。至1988年,累计完成产值近173万元,销售收入56万余元,上缴税金2924元。

(三)制鞋

石泉古无鞋业,均为家庭妇女自制,供全家自用。以棉布用魔芋浆糊层层粘贴,用麻线密扎(习称“打鞋底”),绱以黑布鞋帮,制成单鞋或棉鞋。农民则以龙须草打草鞋自用,或有出售者。
民国三十年(1941),县城有外地鞋匠(习称皮匠)来此开业,以修鞋、拉底、绱鞋为主,兼制少量布鞋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城鞋匠增至5户。1956年成立制鞋小组,集体经营,当年产布鞋3000双。1972年改组为社。1981年改社为厂(属集体企业),驻二里桥,占地932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职工128人(女116人)。1984年,与西安登峰鞋厂联营后,引进技术与设备(29台),建成挂胶布底鞋生产线,成为机械制鞋工业。当年产鞋23513双。1988年产鞋20.39万双,产值80.5万元。销售收入67.5万元,上缴税金2.24万元。

五、金属制品

(一)铁制小农具制造

石泉古有铁匠,打造农具。清光绪六年(1880),县城有周兴隆铁铺。光绪十年(1884),北门外有“永兴炉”铧厂铸造犁铧(习称倒铧)。民国三十年(1941),全县铁铺10家,铧厂4家,另有流动铁匠。三十八年(1949),有铁铺36户,95人;铧厂10户,20人。年产锄1万把、刀12500把、铲5000把、铧2500件。另有齿镰、铡刀、斧、锤、耙、钉、钳、刨页、锯、钻、凿等。除平日坐门销售外,每年赴各地庙会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铁业68户,108人,年产铁制小农具18216件,产值13.4万元。当年城关16户组成铁业社,资金554元,生产铁制小农具1910件,产值6815元。1956年,全县共建铁业生产合作社6个,95人,产品2万余件。1957年底,城关铁业社技工调至县农具厂,其余人员与木、竹业合并为城关综合厂。1961年,手工业名匠归队,恢复原城关铁业社。1978年,由西关迁驻二里桥,更名石泉县轻工机械厂(系县办集体企业)。1985年,与陕航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联营,更名陕西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石泉铸锻厂。占地388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固定资产20.25万元,有铸、锻、焊、切削等机械14台(套),职工23人。形成年铸钢、铸铁、锻造680吨,产值40万元的生产能力。曾生产过打谷机、山川犁、水泵、电机外壳、中小型铸件及小农具和用具等。1988年,生产小农具9000件,产值11.8万元,销售收入11万元,上缴税金2780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134元/人。

(二)小五金及金属包装

清代时,县城有湖北襄阳人都正友制作金银首饰,产品有戒指、耳环、百家锁、项链、金银佛等。此后,相继开业的有韦松如、沈运昌、朱德福等。日加工金银4~5两。民国时,此业不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禁止买卖金银,此业遂废。80年代,街头偶有外地银匠为顾客加工金戒指或耳环。
民国年间,从事小五金日用品修造的小炉匠渐多,称铜匠、补锅匠、杂铁匠等。县城有何兴周等4户。主要生产油灯、锁、烟袋、漏斗、提子、茶壶等以及补锅和五金日用品修补。

1962年,县城工人吴勉之、张庆堂、李松林3人合资兴办五金修配组,在中街生产白铁皮茶壶、漏斗、下水筒等。1972年改组为社。1978年投资4.4万元,聘请西安人民搪瓷厂技工指导,建成简易搪瓷车间,生产搪瓷产品,更名为五金搪瓷厂。后因原料紧缺,质量不过关而停产。

1984年12月投资36万元,在二里桥建成印铁制罐生产线。试车成功投入批量生产。1985年更名为印铁制罐厂。占地56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112平方米,固定资产78.31万元。主要设备有印铁机、剪板、冲压、锁边、封罐、车、钻、焊、制版、上光等机械53台(套),形成年产值200万元的生产能力。现有职工87人。主要产品有彩色漆桶,食品包装桶(听、盒)、大、小铁桶及民用壶、蜂窝煤炉等50多种,销往兴平、汉中、南郑、洋县、宁强、勉县、安康、白河、旬阳、湖北省郧阳、郧西等地。1988年完成产值123.5万元,销售收入116.7万元,税金4.8万元,实现利润4.1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6686元/人。为县办超百万元产值的集体企业。

六、木器及竹藤棕草制品

(一)木器制造

木器制造,旧时均为个体手工业,分大墨(建筑)、小墨(器具)、水墨(造船)3种。民国三十年(1941),全县有木匠铺13家,固定生产,其余仍流动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全县木业139户,151人,总产值6.93万元。1955年5月1日,县城14户个体木匠、漆匠成立生产合作社。1980年4月改社为厂,迁址汉江大桥南端。占地492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606平方米,固定资产19.47万元。职工25人。设备16台(套),年产4000件左右。主要产品有各种日用家具,纺织机配件及木杂件。1985年产家具3500件,杂件28714件,产值26.3万元,销售收入24.65万元,上交税金1.7万元,实现利润1.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107元/人。近3年来,因原材料大幅度涨价,加之经营管理不善,接连亏损。1988年,仅完成产值10.99万元,销售收入6.74万元,上交税金3642元,亏损1693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396元/人。

(二)竹藤、棕、草制品

石泉利用竹、藤、棕、草进行编织日用品历史已久,游动个体手工业者遍及城乡。

民国二十年(1931)后,安康人余成银、汉阴人罗正义、四川人王正发、本地人周延清,相继在县城开设店铺,从事竹器生产。民国三十年(1941),全县有竹业12家。主要生产油篓、船篷、笆、筐、筛、棕绳、棕垫、戳箕、篮、纤藤等。产油篓1万只,船篷30张(1丈×1丈)、竹笆100个、箩筐1500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全县从事编织业有53户,56人。1955年始建城关、喜河、两河竹业、棕业合作社,从业77人。1980年,城关竹器社更名为竹藤厂,驻县城斗巷北口。现有职工10人,固定资产2.89万元。主要产品有油篓、蚕簸、船篷、竹笆、箩筐、蒸笼、挡席、绳、棕箱、棕垫、棕床、竹藤椅、茶几、竹床等,远销西安、河南等地。近几年来,乡镇企业竹藤生产逐渐增大,竹藤厂无力竞争,生产萧条,年产值在5万元左右徘徊。1988年,仅完成产值1.4万元,销售收入1.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420元/人。

七、印刷

民国二十五年(1936),汉中人殷培良在县城大北巷口开设普康诊所。同年,购回石印机1套,聘请技师和书写人员,招学徒2人,办起普康石印馆,对外营业。主要承印帐表、信笺、十行纸和少量政府文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末,将县联社印刷小组、普康石印馆、新民石印店合并为供销联社石印合作工厂。有职工6人,年产值4000~5000元。

1957年,石泉报社成立,始有铅印。1962年3月报社撤销,铅印厂交县委改为铅印组。1968年9月,县委铅印组同城关综合社石印组合并成立县印刷合作工厂,驻东关观音寺内,淘汰石印,专事铅印。1971年10月,更名为县印刷厂,转为全民企业,年产值3.1万元,固定资产20.65万元。有制版、印刷、装订设备12台(套)。现有职工32人,承印作业本、票证、票据、帐表、文稿、布告、彩色商标广告、图片和宣传品等。年用纸3055令,装订3000令,彩印300令。1988年,完成产值21.69万元。销售收入23.42万元,承印3359.2令,装订4324令,人均实现利税1194.34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778元/人。1969~1988年,累计实现利税28.86万元,上缴利税19.46万元。

八、造纸及纸制品

(一)土纸

石泉造纸业历史悠久,以纸坊沟作地名达10余处之多。用构树皮、桑皮、稻草、木竹为原料生产皮纸、火纸和草纸。清代,造纸作坊分布于云川、银桥、后柳及熨斗。今云川纸厂,自同治年间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民国二十年(1931),李厚安在中坝建纸厂,生产火纸及白皮纸。三十年(1941),全县有火纸业5家,麻纸业4家,年产火纸6000捆(每捆900张),每捆成本2.80元,销价4元,用作冥钱纸及续火种的纸捻。麻纸年产400捆(每捆100刀,每刀100张),每捆成本70元,销价120元。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1年,全县造纸业有21户,33人,年产纸37吨。云川的兴民纸厂和中坝纸厂为合作经营。1951年,两厂共有纸槽11个,职工50人。另有个体经营的9户,74人,纸槽21个。1958年,云川、中坝两厂转为国营企业。两厂曾一度合并,转产机纸,因质量不过关而停办。1962年恢复云川、中坝两集体造纸厂。1965年撤销云川纸厂,合并入中坝纸厂。现有职工22人,年产火纸及皮纸30吨。

(二)机制纸

1959年,在栲胶厂内建立县纸厂,有铁木结构纸机1台、木质机2台、打浆池1座。1960年,产有光纸105吨,因质量差、破损多、亏损大,于1961年停办。

1977年,在县税务局的支持下,投资6万元,筹建石泉县机制纸厂。厂址在二里桥路东段南侧。总投资34.23万元,年设计生产能力1000吨。1978年,建成试车,次年投产。1979~1982年,共生产瓦楞纸、黄板纸、卫生纸87.8吨。1982年停产,转产饮料。1984年4月,又同汉中老君纸厂联营,同年8月恢复生产,当年产纸52.81吨。1985年,产纸229.76吨,产值14.22万元。职工49人。1986年再次停产,1987年双方解除合同,改上玻璃钢制品。1988年,由县纤维板厂承包,投资28万元,进行设备改造更新,重新恢复生产,当年完成产值5.69万元,产纸92吨。县造纸厂属集体企业,占地1007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977平方米,现有职工53人,固定资产64.91万元,设备8台(套)。

(三)纸包装品

1987年,由县水泥厂投资10.72万元,在厂内筹建集体性质的水泥包装纸袋厂。1988年投产。有水泥包装纸袋生产线1条,设备4台(套),年产纸袋110万条。职工22人。1988年,完成产值28.26万元,销售收入67.40万元,上交税金3.4万元,实现利润3.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2845元/人。
1988年3月,县竹藤厂与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劳动服务公司纸箱厂联营。同年6月,建成生产20万平方米纸箱生产线。有机械设备7台(套),一次试车成功。当年完成9.89万元,销售收入5.5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522元/人。各种规格纸箱销售县内及汉中、安康等地。

九、食品及饮料

(一)粮食加工

历来采用砻去稻谷糠壳,用碓窝舂米,用筛及风车除净谷粒及糠屑。小麦、玉米等用石磨、石碾粉碎,用箩筛筛面。1958年,建地方国营米面加工厂,购进汉式二号米机1台,小钢磨4台,始有机器生产。1959年,添制砻谷机。当年加工大米2120吨、面粉486吨。以后,设备逐步增加,生产能力扩大。1969年,在喜河、池河粮管所建立粮食加工厂。

1978年,在二里桥新建县粮食加工厂。采用粉间风运、麦间升运新工艺,年加工大米4800吨、面粉8510吨、玉米粉960吨。1982年,开始生产标准粉。1985年,使用气压磨粉机。麦间使用三筛、二打、一洗、一祛石及磁选;粉间采用四皮、五心、一渣,高方筛,脉冲出尘器。建成精粉标准连产工艺,每月可产精粉1.5万公斤。1979年,建成轧面车间,年产面条3000余吨。1988年,标准粉及挂面被评为地区优质产品。

(二)油脂加工

历来植物油(食用油和非食用油)都由城镇油坊土法加工,靠人力撞击打油。品种有菜油、香油、花生油、棉油、桐油、木油(鸟桕树籽)、漆油、茶油等。民国时,全县有油坊90余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公私合营,后又有的改为国营办,有的改为合作或生产队办。1962年,有油坊41个,年加工菜籽46824公斤,出油率28.1%;棉籽37955公斤,出油率8.5%;芝麻31139公斤,出油率40.4%;花生仁13149公斤,出油率38.5%;桐籽145618公斤,出油率29.3%。1964年,始有机器榨油。1976年,全县油坊25家,有95型、90型、60型等榨油机19台,年加工油脂400余吨。1978年,县油脂公司成立油脂加工厂,到1985年,全县油料均集中在县油脂厂.加工。主要设备有90型、95型榨油机各2台,滤油机1台,平底炒锅、滤油罐等。1988年,产食用油336吨。菜籽出油率33.3%,芝麻出油率为46.5%。

(三)饲料加工

1983年,始有饲料工业。池河粮食加工厂当年生产饲料13吨。1985年,又在饶峰、后柳增置350型饲料机4台。全年共生产配合饲料117吨。1988年,在县粮食加工厂建立一座单班年产配合饲料2000吨的工厂,投资28万元。同年,饲料加工厂改称县饲料公司。

(四)酿酒

历代民间以家庭酿酒,自饮或少量出售。原料有高梁、大麦、包谷、红苕、拐枣、柿子、马桑泡、杨桃(猕猴桃)等。另有黄酒和甜酒。1976年,糖业烟酒公司茅坪酒厂投产。以后又改建扩建,增加设备。1983年,改属县商业局,称石泉酒厂。产白酒、果酒、鲜汁饮料3大类,14个品种。有60度、50度、45度、40度等瓶装、散装酒及饮料。年产白酒350吨、果酒300吨、年产值105万元,实现税利20万元。现有固定资产134.3万元。

(五)食品加工

石泉糕点制造业,清代即有。民国十年(1921),县城郭家点心铺年产糕点3500公斤。另外还生产松花变蛋及酱菜。1956年公私合营,以后又改为国营。1983年,称为石泉县食品加工厂,属县商业局。现有职工31人,主要生产各种糕点、水果糖、酱菜及香槟酒、汽水、冰棍等。年产值40余万元。

(六)轧面

民国前,以手工制作挂面,线形拉丝盐面条遍及城乡,尤以后柳享有盛名。

民国二十年(1931),县城陈世富、林云阁等5户,联合购置轧面机1台,开设轧面铺。自此,城乡机器面条逐渐增多。民国末年,县城共有轧面业14户,28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年,全县轧面业38户、47人。1956年,成立合作社,从事集体生产。1958年后,轧面行业隶属关系变更频繁。1987年,城关轧面社归县二轻局管辖。现有职工8人,设备8台(套),固定资产8257元,设在县城东街。1988年,完成产值9.55万元,销售1.99万元,上交税金1067元,实现利润716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1927元/人。

(七)中药饮片加工

历来中药材加工,均由各药铺用铡刀手工切片,并遵古炮制。1971年,县药材公司始建中药材饮片加工厂,使用转盘切药机。由于机器性能差,产品质量不过关,不久停止生产。1973年恢复生产,改进工艺,产品质量提高,医疗单位争相购买。现有职工8人。设备有剁式切药机2台,粉碎机、磨刀机,炒药锅、晒场、烘房、升降机等。除机器切片外,还加工炮制法夏等多种复制饮片。1983年,人工栽培天麻,收鲜货5万公斤,加工厂突击洗刷、蒸煮、烘干,经安康地区药材公司评比,质量名列前茅。1988年完成产值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