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司法局关于印发《石泉县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28 11:26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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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从7月到10月初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联合防范、联合排查、联合调处、联合治理”(以下简称“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强化联防、联排、联调、联治,摸清找准当前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下大力气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县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石泉、法治石泉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作用,持续深化“三调联动”以及各有关部门协作机制,全面摸排,全力化解,切实做到存量清零、增量随清、变量稳控,确保一般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方法步骤

本次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专题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及时启动,稳步推进。

(二)全面摸排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各部门负责本领域、本行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镇负责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治办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要密切配合打好“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组合拳,对现存的矛盾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不能化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稳控,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三)集中攻坚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对重大矛盾纠纷或历史积案不能及时就地化解的,先由村(社区)、镇组织调解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处,对确不能调处化解的,由各镇、各部门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会商研判,逐一制定化解方案或稳控措施。

(四)提升巩固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完善稳控方案,确保不出问题。同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分流、调处等长效机制,积极上报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四、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乐  荣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县办主任

责任组长:田  波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章赐明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副主任

责任副组长:蔡方毅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 局长

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副局长唐忆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任务

(一)重点领域。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劳资争议、婚姻情感、医患关系、校园安全、土地林地、物业管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十大领域,集中力量摸排化解影响社会安定的矛盾隐患和突出问题。

(二)重点人群。重点关注被执法对象,对社会不满、行为反常、长期上访等潜在矛盾纠纷人群。

(三)重点矛盾。围绕脱贫惠农政策享受、城镇化建设和重点项目实施、文明县城创建、房地产乱象整治、“地摊经济”等方面,注重发现和就地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六、主要措施

(一)联防控增量。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各镇、各部门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利用农村夜校、村民大会、院坝会等重要时机,广泛采取开展法治讲座、发放法律资料、进行法律体检、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努力改善乡风民风。二是优化法律服务。将城镇社区、农村作为重要领域,紧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和困难需求,依托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强做优法律保障,积极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民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防范重大风险。各镇、各部门要深入践行“三五三”工作法,充分发挥书记民情“三本账”作用,及时处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并按期报结。对因惠农政策调整导致群众曲解、因群众愿望过高无法实现其诉求利益等不能化解的情形要加以稳控,动态掌握风险传导问题,紧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可能引发规模性赴省进京到市聚集上访、可能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诉求等动向,关注重点问题,稳控重点人员,防范重大风险,及时报告情况。

(二)联排摸总量。一是深入开展摸排。由各镇负责深入到农村、社区、厂矿、企业的基层一线中去,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医疗、道路交通、物业管理、婚姻家庭、消费维权、旅游等各个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特别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返乡务工人员情感、劳资等纠纷,对排查出的全部矛盾纠纷逐一登记编号、逐一建立台账。二是常态分析研判。各镇、各部门要落实“日排查、旬研判、月汇总”机制,在全面排查矛盾的同时,常态化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根据不同类型、化解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的解决措施,着力出实招、硬招、新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及时就地调处。坚持边排查边化解、清存量控增量稳变量的基本原则,根据前期全面摸排和分析研判结果,对矛盾纠纷按照难易程度以及调处时机等因素进行合理排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联调去存量。一是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由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重点对各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无力化解的历史积案和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指导化解或者参与调处。二是实施包案动态管理。按照“五个一”(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坚持排查、化解、回访、稳控一体化推进,落实动态管理、跟踪落实、定期销号,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反弹或产生新的矛盾。三是动员各方力量化解。各镇、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协作,依托“三调联动”机制和“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充分运用调解、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解方式,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四)联治提质量。深化“三共六制”社会治理模式,推进“法治、德治、自治”融合,提升县域社会治理工作质量。一是自治激发活力。各镇要及时组织修订村规民约,每个村(社区)至少培育2至3名“法治带头人”,每个村民小组至少培育1名“法律明白人”,加强公序良俗的教化、村规民约的权威、乡贤模范的影响,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二是德治培树新风。深入推进新民风建设,鼓励传承乡贤文化,经常性开展道德评议,建立村民道德档案,用好用活“红黑榜”“爱心超市”等有力载体,旗帜鲜明地树立一批“讲道理、明事理”的先进典型,让良好社会风气占据优势。三是法治定分止争。各镇、各部门要坚持法治思维、依据法律政策、运用法律手段,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对完全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且适用诉讼渠道解决的,积极引导进入诉讼程序,帮助群众依法维权,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七、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以及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是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务必将“百日行动”作为防范社会重大风险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将此次“百日行动”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石泉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镇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社治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统筹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力量,确保辖区内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各行业部门要加强与各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对接。各镇、各部门要结合“百日行动”开展,进一步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坚决防止“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在我县发生。

(三)严格考核问责。“百日行动”工作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综治目标责任考核和法治督查重点内容,凡是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彻底、化解不及时,导致矛盾持续激化,发生“民转刑”暴力命案、赴省进京非访、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扣分并提请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于7月13日前将具体信息报送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情况的报送,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结束一周内(10月16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书面工作总结。

联系人:唐架芳   联系电话:6326866   qq:46678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