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地点
石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208(石泉县杨柳大道)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5-6326822
三、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日—8月31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救济途径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或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五、其他
费用:无
邮寄地址:石泉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208(石泉县杨柳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