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1-13 15:54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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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以保障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依法治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强化执法能力,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树立法治思维。一是党组书记带头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工作专班,积极谋划参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明确专人和股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牵头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农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适时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动向、调整新策略,有效推动了农业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二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单位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党内法规及相关涉农法律法规纳入单位学习计划。制度了学法用法制度、请销假制度、下乡审批制度、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度,推行督查制度,着力解决工作推动不力、合力不足等问题。

(二)加强制度建设,铺就法治轨道

1.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聘请了一名法律顾问,同时明确了局科教与法制股股作为法制审核机构,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法制审核人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制定有《石泉县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石泉县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

2.建立有行刑司法衔接机制。印发《石泉县渔业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石泉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联合执法工作方案》,2022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向市场监管局移送案件线索2起,涉及有种子、肥料、非法捕捞等领域;每月联合镇政府、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渔政巡查2次。

3.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规范执法。石泉农业农村局坚持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要抓手,一是落实执法机构编制和人员。根据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九定方案精神,我局严格按照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没有超越法定职责情况。二是严格实施执法“双公示”制度,我局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程序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石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石泉县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安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制度》,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统一规范的农业执法服装,记录行政执法活动,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明确了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照片、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四是开展柔性执法。对各类轻微,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人性执法的执法方式。不予行政处罚1起,批评教育责令改正13起,劝导规范垂钓30余起、规范经营40余起。五是制定有《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每年积极参加上级和司法部门组织的案卷评审活动,并接受上级、司法部门、检察院的监督检查,不断巩固提升我局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依法规范办案能力,进一步推进全县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六是规范执法行为。定期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培训,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注重证据收集,具有留痕意识,执法过程中形成证据齐全的案件卷宗。2022年以来,我局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27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执法履职,维护群众权益。一是十年禁渔持续开展。共计开展专项行动22次,清网行动27次,收缴地笼38幅,网具21幅,船只2艘,规范垂钓行为80余起。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7次,渔政巡查100余次,放归野生鱼500余条。立案查处非法捕捞13起、非法销售1起;三是依托安康市渔政执法智能预警系统,在汉江河石泉段主干流沿线安装高清摄像头14个,对重点河段进行24小时监控预警,大大提升十年禁渔监管能力加大农资抽检力度,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完善重点、大宗农资产品重点抽检,风险产品随机抽检制度,检查样品的真实性、质量状况及非法添加行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抽检种子样品12个,抽检农药样品5个;兽药抽检1个、蚕药抽检4个;检查种子经营门店73家,完成备案309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47家,兽药饲料经营门店36家,纠正48起不规范经营行为,办结2起经营假兽药案;五是完成种子经营备案309份。三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管。由县畜牧兽医中心负责对全县两家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三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8次;四是调解池河、云雾山、饶峰、城关镇动物诊疗、买卖畜禽纠纷4起。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成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年度法治普法任务,二是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利用各项法律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广播喇叭、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多形式、多渠道对相关农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普法培训30余次,开展集中宣传30余次,设立户外宣传牌20余快,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三是持续开展法律“六进”,积极培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邀请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和《行政复议法》的讲解,常态化组织“农业大讲堂”,邀请农业执法领域行家里手进行专题讲解引导群众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用鲜活的典型反面案例诠释法律,用简洁直白的语言解释法律法规的含义,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领悟透。

(五)加强预案制定,守牢安全底线。为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拿出最有力、最精密的举措,聚焦农机、渔业、农药、沼气、畜禽屠宰等重点农业领域,按照我县农业发展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完备齐全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通过制定农业各领域的应急安全预案,将安全生产要求细化到农业生产各环节、全领域,准找出风险隐患,未雨绸缪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了农业农村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各股室、下属单位也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常态化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风险隐患,不断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有准备,坚决守牢农业农村安全底线。 确保在我县法治政府创建当中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舆论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二、工作亮点

(一)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有成效。一是依托安康市渔政执法智能预警系统,在汉江河石泉段主干流沿线安装高清摄像头14个,对重点河段进行24小时监控预警,大大提升十年禁渔监管能力。二是将95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追溯管理系统,实现从后台线上对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监管,有效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使用农业执法通系统,可以实现最新的涉农法律法规查询、农资产品登记信息查询、提供与农业农村部制定的案件办理法律文书标准模板,不仅能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还能有效降低文书制作上的瑕疵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三、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法制审核人员由局制股工作人员兼任,无法律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在法制审核过程中,缺乏系统性专业性。二是执法人员欠缺。石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职责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耕地保护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领域多而广,现有编制人员和在岗人员不能满足当前执法工作需要。三是法治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执法亮点工作谋划少。四是宅基地执法工作与自然资源局对于执法范围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对农村村民违法建住宅问题县级层面主体不明。五是法治宣传推进仍存不足,普法形式单一,普法形式有待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学习促进。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制度,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结合的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实务技能。同时不断充实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卷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号、广播喇叭、横幅标语、宣传册等多形式、多渠道对相关农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开展以案说法、以法说理活动。

(三)强化监督指导。以“三个年”活动为重要抓手,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落实好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作用,让执法工作经得起时代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