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石泉县民政局

时间:2020-12-26 15:55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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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按照《关于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法委发〔2020〕2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石法委办发〔2020〕14号)文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持续改善民政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坚持依宪执政,加强党对依法治县工作领导

坚持依宪执政,从严依规治党,狠抓“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亲自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今年领导班子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现有执法人员7人,主要对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事项行政执法。一是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教育,使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加强本部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学用结合,增强法治思维和实际执法的能力。三是严格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做到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同时,充分发挥聘请法律顾问的作用,及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代理参加诉讼法律事务,协助做好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

(三)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为确保依法能力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我局制定出台了一批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等文件,为抓好依法行政能力体系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同时,把加强规范文件管理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2020年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

(一)规范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救助范围和流程,精准识别,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严格规范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共保障农村低保3961户7706人,发放资金3281.5万元;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储备金180万元,县级实施临时救助434户1426人发放救助资金155.1万元;积极落实分散供养五保户照料监护责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2715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1622.45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共6386人,发放生活补贴346.3万元、护理费共计275.6万元;为12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94.3万元,为54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62.45万元,为各镇推荐上报的70名困难家庭儿童分别发放1000元“公益福彩·助力脱贫攻坚”慰问金,共计7万元。二是严把登记和年检审查关,规范四类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新登记社会组织6个,按期开展年检,年检率达95%以上,未对社会组织做出行政处罚,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标准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进行标准化建设,并在登记处窗口间采取有效的隔断措施,保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隐私权。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635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二)注重实效,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1、突出重点,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规范管理,落实惠民殡葬补贴政策,推进绿色文明殡葬。1-4季度为94名文明治丧逝者家属或监护人发放补助资金17.55万元。组织殡葬管理所人员进行殡葬执法宣传和殡葬执法,引导群众崇尚“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自觉抵制乱埋乱葬、违规建墓、奢侈浪费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除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通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举办培训班和日常走访等,指导相关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其规范运作。二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发改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全县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目前脱钩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3、强化管理,专项社会事务有序开展。一是依法依规完成3个(长安、红岩和珍珠)易地搬迁安置社区自治组织的设立。二是全力推进安置点社区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三是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引导村干部规范和有效行使权力。四是推进平安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形成一周一报告制度。村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全面完成。五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街头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坚决防止流浪乞讨人员受冻、挨饿等导致的意外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共实施救助760余人,护送返乡24人。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行政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积极主动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行网上公开,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提高民政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2020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7件,收到群众投诉举报1件、利益诉求9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方面。我局认真办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目前已办结17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

(二)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依法行政阳光透明

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总体负责、由专人跟进。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公示内容包括工作动态、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机构情况、政策文件、社会救助、公开年报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石泉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