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现将县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2023年以来,县水利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结合开展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树牢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和依法治水管水,推动法治建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行稳致远。
(二)履行领导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四个亲自”,拧紧责任链条,制定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组建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建设有关文件、示范创建、行政执法、河湖长制、普法宣传等工作,亲自督促办理,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把水利事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三)推动示范创建。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这条主线,一体推进法治石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制定了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理清工作思路,细化推进措施,层层夯实责任。对标示范创建指标任务,着力补短强弱,逐项抓好落实,持续做好示范创建各类资料收集整理,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落实落细、常抓常严。
(四)坚持依法行政。按照“三个年”活动要求,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规范行政许可、执法监督、工程招投标、县城用水服务等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优化调整权责清单183项、行政许可事项13项,划转行政审批权事项7项,委托进驻事项9项,大幅压缩政务事项办理时限。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党组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等机关管理制度13项,聘请机关法律顾问1名。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等制度,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
(五)规范权力运行。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讲授廉政党课,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决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四风”问题,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局党组制定了“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和诚信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廉洁办事,增强法纪敬畏,自觉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六)加强普法宣传。加强“八五”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全面巩固,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2023年以来,共开展中心组学法4次,党组会会前学法10次,干部集中学法16次,学法考试3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1次,线上旁听庭审2次,行政执法专题培训4次,普法宣讲3次。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集中普法宣传6次,群众宣传20次,制作宣传栏1处、宣传标语4条,新闻媒体宣传15件,网络公示执法案例、发布法律法规解读13条,推荐普法讲师2名。
(七)严格行政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向社会公布了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加大对河道采砂、河湖生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成效。2023年以来,共开展执法巡查180余次,查处违法案件11起,其中行政处罚3起,限期整改8起。下发《河湖长制督查意见书》10份,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36个,办结书记民情“三本帐”反映问题8件,整改《检察建议书》1件。
(八)深化社会治理。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石泉、法治石泉,夯实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国家安全教育、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问题化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全力维护行业大局平安稳定。聚焦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健全护河员、管水员队伍,推动“321”基层治理,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健全突发事件、水旱灾害应对机制,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依法处置能力。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融合推进。将法治建设与“三个年”活动、国家安全、生态环保、行业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融合推进,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把推动行业监管和部门履职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为助推“三个年”活动、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先后联合多部门,开展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形成行政执法工作合力,有效维护河湖秩序,保障水生态安全。
(三)提升治理效能。坚持“打、防、管、控、治”一体推进,建立了水利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工作机制;深化河道采砂管理改革,创新管理运营新模式,彻底铲除“沙霸”黑恶违法犯罪滋生土壤;深化“321”基层治理,压实河湖长制责任,探索建立“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司法衔接、责任追究、责任考核等制度机制,我县创新河湖管护机制打造生态美丽河湖经验,入选水利部2022年全国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社会公众遵守水法规、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理念进一步提升,违法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河湖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行业治理监管能力明显强化,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不够规范,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有待加强;
二是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持续抓、长久抓不够,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创建规范化、精细化程度不够;
三是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还需夯实,法治建设队伍专业化力量不足,工作成效还需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扛牢领导责任。局党组班子要坚定政治立场,党组书记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落实“一岗双责”,夯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二是抓实问题整改。紧扣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实立行立改,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
三是持续提升成效。将法治建设与主题教育、“三个年”活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拧紧责任链条、扭住重点目标、一抓到底落实,从严从实推动法治建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行稳致远。
石泉县水利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