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石泉县水利局

时间:2023-02-18 15:12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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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现将县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方面。2022年以来,县水利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这条主线,以推动法治石泉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常态化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制定下发了2022年水利系统《法治石泉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切实抓好县委法治建设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刻检视漏洞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理清工作思路,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夯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常抓常严。

(二)履行领导责任方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本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亲自”,认真履职尽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制定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水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每半年定期主持召开1次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有关文件、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河湖长制、普法宣传等工作,做到亲自批示并督促办理。组建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做到亲自抓、经常抓,每年在县政府网站对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力推动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三)推动工作落实方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水利系统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学习重要内容,做到常态坚持,推动党员干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深刻理解和把握县委关于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石泉工作要求,结合水利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水利一体建设,围绕依法治水管水、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和细化法治建设工作措施,扛牢压实重大政治责任,扎实深入推动法治建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行稳致远。

(四)坚持依法行政方面。局党组班子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贯彻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坚持依法履行部门职能,修订完善了《党组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等机关管理制度13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梳理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深化行政许可清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等工作,提升水利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切实推动依法行政,确保水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

(五)强化普法宣传方面。成立了水利“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水利普法宣传,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水利“八五”普法取得实效。2022年以来,结合“3.15”、“3.22”“12.4”以及“安全生产月”“国家科普日”“民法典主题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开展集中普法宣传6次,局机关制作普法宣传栏1处,滚动播放宣传标语4条,向各级媒体推送宣传稿件18件,推荐“八五”普法讲师2名,在部门网站定期公示执法案例,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开展“普法六进”活动40余次。将普法、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对违法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做到执法普法并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六)推进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计划》,利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法规、党内法规、水利法律法规的学习。2022年,共开展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8次,党员干部集中学法活动16次,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及学法考试4次,普法专题宣讲1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4次。通过常态化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全面巩固。

(七)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河湖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推动检察建议有效落实。组建了“一把手”任组长的行政执法整治领导小组,固化常设河湖领域、水资源领域、水土保持领域等3个专项执法监督组,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整治责任。制定了《河湖执法工作方案》《河湖“清四乱”工作方案》《行业整治问题、责任、措施清单》,紧盯河湖采砂、河湖环境、工程建设等水利行业乱点乱象易发多发领域,全面梳理了7大类30项执法整治重点,在部门网站公布了整治重点和监督举报方式,作出了行业整治公开承诺。2022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河湖“清四乱”、河湖执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形成行业整治工作合力。2022年以来,共开展行业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整治行业领域乱象22处,其中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8起、督促各镇整改《河湖长制督查意见书》9份、办理和整改《检察建议书》7份。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整治措施,推动行业领域整治走深走实,行业监管强化,整治成效凸显,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创新成果

近年来,我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利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意导向,树牢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依法治水管水、深化源头治理、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行业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建立“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四长治河”工作协作机制和治水管水新模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以及在水利行业治理中的司法介入和协同推进作用,推动水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湖治理保护责任体系。

二是围绕河湖生态治理和保护,进一步推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主体责任,县河长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建立了“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划出底线红线,强化纪律约束,以强有力的措施倒逼各级河湖长制责任落实。

三是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制定建立了《涉水领域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从加强法律宣传、明确预防治理重点、强化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机制、规范线索管理、深化信息共享、密切协作配合、推动保障落实等方面,建立涉水领域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具体措施。

四是探索和创新河道采砂管理新模式,进一步规范全县采砂市场经营管理秩序,提请县政府审议印发了《石泉县河道砂石资源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全县河道采砂权全部收归国有,由县发投集团统一开发运营,建立“政府主导、公产公营、统一管理”的采砂管理运营新模式,有效盘活砂石资源国有资产,彻底铲除“沙霸”等黑恶违法犯罪滋生土壤,维护管理规范、安全有序、良性发展、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砂石资源市场秩序。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党组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未能做到常态化坚持,学习质效有待提高;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还不够深入,履行职责不够全面,安排部署不够及时到位;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严格,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办案能力有待提升,法治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四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还有待加强,“八五”普法力度还需加大,法治宣传成效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严格履行党组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石泉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履职尽责到位;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对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亲自抓、经常抓、严格抓,及时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融合推进,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三是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依法办案,履行法定职权,提升办案质量,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四是持续推进水利“八五”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工作形式和宣传载体,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五是将水利事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树牢法治思维,推动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监管,优化法治环境,着力提升行业治理监管水平,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石泉县水利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