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石泉县水利局

时间:2022-01-21 15:11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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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现将县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夯实政治责任。2021年以来,石泉县水利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压实政治责任。局党组将水利法治建设、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全系统上下严格落实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及县委依法治县办“七条措施”,紧扣水利行业领域实际,统筹推进法治石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021年以来,先后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法治石泉建设工作方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法治建设任务清单》等文件,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与依法行政、八五普法、行政执法、行业监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工作紧密结合、融合推进,扎实深入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行稳致远。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局党组班子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坚持把依法履职尽责、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化领导班子法治能力建设和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和规范行业监管,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建立健全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决策制度》《水利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制度》《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记录报告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县城供水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普法宣传。紧扣“十四五”开局起步和“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精心组织,扎实推动水利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强化学习教育,推进普法宣传。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扎实开展了水利执法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以来,紧扣疫情防控、“3.15”、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科技之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开展集中普法宣传6次。结合水利执法、河湖长制、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普法“三进”活动,执法人员出动执法车辆,深入各镇村、各重要河流、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对广大群众、管理服务对象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40余次,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水利执法大队、河长办等党员干部开展水法规、节水护水、行政执法、河湖治理监管等业务培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持续扩大社会面宣传,开展新闻报道20余条,机关LED屏混动宣传普法标语,设置了普法宣传栏,张贴了普法宣传海报,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行政处罚与法律教育相结合,推动“以案释法”,2021年对查办的10余起涉水违法案件中的当事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涉水法律法规教育,防止再次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推进干部学法,树牢法治思维。局党组利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突出抓好干部学法活动。紧扣“党史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涉水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领导干部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公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学习考试、《宪法》知识测试,开展了干部参观学习县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主题党日活动,2名干部被推荐为全县普法志愿服务队普法讲师。通过持续开展常态化的普法学法,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扩大了社会公众普法知晓率,形成全社会遵守水法规、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法治环境。结合水利实际,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清理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31项、中介服务事项18项,在政府网站公布了行业权责清单,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紧扣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定期开展自查清理,坚决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各类不合理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水利行业领域市场环境。深入贯彻《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两河镇中心村本草溪谷等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配套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持续优化县城供水报装流程,设立了用水服务中心窗口、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机制,提升市场服务水平。

(六)践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将公正执法、规范许可与严格监管紧密结合,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暨市场准入“黑名单”制度》制定完善河湖采砂、水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6大类29项行业监管负面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采砂、河湖“四乱”等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压紧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布了行业执法重点、举报方式和整治承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组建成立了由“一把手”牵头挂帅的行业领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常态化执法监督组,持续深入推动河湖领域行政执法。联合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每年定期开展河湖“清四乱”、河湖执法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聚焦行业执法重点,强化河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河湖四乱、破坏水环境等违法行为,持续保持常态长效监管力度,提升河湖治理保护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完善水利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适用法律、案卷归档工作,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健全执法制度机制。2021年,累计出动车辆巡查90次,执法人员巡查285人次,立案查处水利行政案件24起,其中限期整改15起;行政处罚9起,罚款16.69万元。开展河湖“清四乱”自查18次,排查整治“四乱”问题34个。通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有力推动行业执法走深走实,在全社会形成了“不敢为”的高压震慑态势,有效实现了涉水违法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下降、行业秩序及河湖生态明显好转、行业监管能力明显强化、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的良好成效。

(七)强化河湖管理,实现依法治水。将行政执法与深化河湖长制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建立了河湖长制联席会议等7项制度和“河湖长+警长+四员”组织体系,实现了县域内所有河流沟溪河湖长制责任全覆盖。切实压实县镇政府主体责任、各级河湖长直接责任和水利行业执法监管责任,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群众举报、行刑衔接、追责问责等多种手段,依法严厉打击涉水领域违法行为。近年来,先后联合县公安局建立了《非法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县检察院建立了《加强司法衔接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四长治河”新模式,联合县纪委监委建立了“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强有力的措施倒逼各级河湖长制责任落实。

(八)压实工作责任,狠抓示范创建。局党组坚持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纳入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落实责任,提升宣传成效,营造浓厚氛围。党组书记坚持亲自上手,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局属各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对标创建指标和具体任务,及时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和推进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政治站位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还需继续压紧压实;二是领导干部学法还需强力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还需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行业领域行政执法还需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案卷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示范创建档案资料还需进一步收集完善和建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对水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开展法治石泉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保持加强打击整治力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围绕“八五”普法实施,着力加强普法宣传,有力推动干部学法,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四是聚焦水利中心工作,强化行业监管,推动依法行政,优化法治环境,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石泉县水利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