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

时间:2022-01-02 15:02作者:佚名源自: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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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泉县税务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新时期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意见》的整体部署,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将全县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凝心聚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税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县局党委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落实“十四五”税收发展结合起来,认真研究今后税收工作思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和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提质增效,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预防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强化税收征管和风险管理,正确处理“减负与征收的关系”,坚持紧扣落实减税降费主题和聚焦组织收入主业,加强整体谋划部署,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提高收入质量。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宣传全覆盖要求,健全核算分析全环节工作机制,确保减税效应分析到位。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现政策落实落地,动态完善减税降费任务清单。全年累计组织入库各项税费收入63760万元,同比增长11.49%,增收657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2187万元,同比增长14.77%,增收4143万元;社保费收入28841万元,同比增长6.74%,增收1821万元;非税和其他收入2993万元,同比增长40.91%,增收869万元。

(三)落实疫情防控等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延续的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坚决贯彻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截至12月底,选择不享受缓缴企业户数为0,共办理缓缴税费54笔,合计176万元;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146万元(不含社保降费政策),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四)实施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由法制股牵头,积极落实省、市局的工作部署,迅速形成部门之间协同抓、主管税务机关主责抓、市县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好为纳税人送政策送服务工作,共开展两轮问需问计大走访,覆盖企业纳税人4839户次,个体工商户769户次,做到逐户纳税人逐个问题排查解决。召开3次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为纳税人讲解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组织“经开区大讲堂”,为企业送去量身打造的政策大礼包,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持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提高税务部门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加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力度,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不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将所有税收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二)有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与外商投资、计划生育等现行政策不符的政府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管理,并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做出调整,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质效。2021年,石泉县税务局在省、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完成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规范决策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防范决策法律风险。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程序和内容,实行审核人员备案管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查作用,切实加强对重大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

(二)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集体决策原则、内容、范围、程序、责任等事项进行明确,规范责任分工,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讨论。进一步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重大事项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2021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

(三)落实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对符合重大案件标准的,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程序、时限、要求开展审理工作,2021年,县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重大案件2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陕税公告〔2020〕3号),以及总局关于“首违不罚”的清单公告,杜绝选择性执法、区别性执法,让权力规范化运行。建立完善税收执法协调机制,提高税收执法效率和质量。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二)创新税收执法方式。持续深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推行重大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和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简化税务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通过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更新相关文书等内容规定,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全面深化落实“三项制度”。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着力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合法、公正、规范、透明。省局执法公示平台已上线,县局设置专人负责,动态运行公示平台,县级税务机关已经完成了事前、事中、事后信息的公示工作,分为七大模块,确保应公示尽公示。法律修订后,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公示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设定依据的修改,确保公示信息及时更新。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遵循“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统一指挥、注重预防、科学处置”的原则。

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带班领导在岗期间必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按《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根据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引导纳税人选择适用涉税争议前置程序,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收集、分析和归纳纠纷信息,及时研判纠纷隐患,制定纠纷应对措施,营造更加和谐的征纳环境。

(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管理。进一步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对复议工作指导,完善税务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积极落实省、市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完善应诉工作机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统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使用,加强法律顾问对行政应诉业务的指导,及时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建议,提高复议工作专业性和案件办理质量。2021年,石泉县税务系统未发生复议案件、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通过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运转规范,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场所建设标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等,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

(三)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整合资源,推行“互联网+税务”模式,通过税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12366热线、纳税人学校、办税服务厅、报刊等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对公众密切关注的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社保费缴纳等热点问题主动予以回应,强化与纳税人的良性互动,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全面深化征管改革,聚焦建设智慧税务。一是加强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发布“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大力推行并不断扩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非接触式”办理率进一步提升。二是办税效率大大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缩减实体办税窗口简化涉税审批流程,提升办税速度,整合税务人力资源,达到前后台工作无缝衔接。三是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有效推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继续发挥石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各领导、成员会前学法,研究审议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做出依法治税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任务,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三)完善税收法治建设考核和督办机制。依托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把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依法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依法治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年度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

(四)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1年全局5名新招录公务员全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二是构建公职律师人才队伍,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是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在日常法律事务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在机构改革、税收执法、行政管理等重大决策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十一、法治建设工作中不足

2021年,石泉县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也存在税务干部法治观念仍需提升,税收执法仍需规范,执法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加强,税收法治力量亟待充实等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十二、2022年税收法治工作计划

2022年,作为“十四五”的重要一年,石泉县税务局将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意见,筑牢税收法治理念,奋力推动税收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开创法治税务建设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执法体系,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着力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升级,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转变,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提升。

(三)不断加强执法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指定、发布、解读、评估、清理等工作,探索实施税收政策全链条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风险防控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四)加大考评监督和组织保障力度,推动全局依法行政水平迈上新台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更好发挥考评的“指挥棒”功能,及时查找总结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行政机关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