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决定】 石水罚字[2022]05号

时间:2022-03-22 11:40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水利局
分享到:
文书编号 石水罚字[2022]05号
被处罚人 许某某
处罚事由 2022年3月18日在修修建艾心村至大湾村旅游公路改建项目时,施工不规范,将泥土滑落到汶水河道里河道管理范内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3月18日县水利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巡查发现两河镇艾心村至大湾村发现有疑似倾倒泥土的情况。经过现场勘查、核实,调查取证。证实是许某某在修建艾心村至大湾村旅游公路改建项目时,施工不规范,将泥土滑落到汶水河(杉木湾)河道管理范围内。
处罚依据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自行将倾倒在两河镇汶水河(杉木湾)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泥土清理复平,恢复河道原貌;

(2)处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整)。                   

处罚日期 2022.3.18
承办单位 石泉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