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 | 石教体科罚字[2022]第 1 号 |
被处罚人 | 石泉县某某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擅自增加经营项目
开展学科类培训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1月10日,县文旅广电局接到县12345转办工单,举报者称“石泉县某某英语培训班存在违规补课行为,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核实予以制止”。1月11日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机构教室内有2名教师和15名学生,学生正在阅读某英语课本,同时工作人员对某英语课本和作业进行了检查,发现每个学生的课本和作业都有老师的批改痕迹,同时对1名教师和2名学生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核实,该机构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擅自增加经营项目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属实。因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移交县文旅广电局后,暂无相关处罚法律依据,请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进行处罚。 |
处罚依据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处分 |
处罚日期 | 2022/2/16 |
承办单位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