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 | 石教体科罚字[2021]第 7 号 |
被处罚人 | 石泉县某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
处罚事由 | 1名教师无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进行超前教学培训活动,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21年8月5日对尚未上一年级的幼儿实施幼小衔接课程(拼音、数学),且1名教师无相应的教师资格证;8月9日为3个小学二年级学生上三年级英语、2个小学三年级学生上四年级英语、1个小学四年级学生上五年级英语课程,进行超前教学培训活动。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九、第六十二条等法规政策 |
处罚结果 | 责令其立即整改,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日期 | 2021/8/16 |
承办单位 |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