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 | 石住建罚决字[2023]第10号 |
被处罚人 | 陕西某某农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陕西某某农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养生度假区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行为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年6月7日,我局对石泉县某某养生度假区项目进行调查。经查,陕西某某农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石泉县某某养生度假区(游客接待中心)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建设,涉嫌违法建设。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对陕西某某农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5586.24元罚款处理。 |
处罚日期 | 2023年6月19日 |
承办单位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