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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决定】石住建执罚决字[2022]第11号
时间:2022-10-15 11:16
作者:佚名
源自: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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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石住建执罚决字[2022]第11号
被处罚人
某某供电所
处罚事由
某某供电所宿办楼违法建设一案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9月13日经查,建设单位在建设某某供电所宿办楼期间,存在超层超面积建设行为,涉嫌违法建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对某某供电所处以人民币5830.80元罚款处理。
处罚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承办单位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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