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编号 | 石公(城)行罚决字[2021]11号 |
被处罚人 | 康某某、王某某、张某某、黄某某 |
处罚事由 | 赌博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1年6月8日16时许,康**、黄**、王**、张**在石泉县**镇**家属院**楼司**家用自动麻将机以“红中159”10元底、10元码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查上述人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处罚结果 | 各罚款500元 |
处罚日期 |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
承办单位 | 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