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禁止燃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垃圾的通告》合法性审查意见 | ||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2019-0378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1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4-13 14:50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禁止燃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垃圾的通告》合法性审查意见 |
市生态环保局石泉分局:
我局于2019年4月12日收到贵局报送的《关于禁止燃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垃圾的通告》送审稿,认真组织合法性审查,认为该通告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石泉县司法局
2019年4月12日
【公文PDF原件】:石泉县司法局关于《禁止燃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垃圾的通告》合法性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