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3-0339 发布日期: 2023-10-26 17:19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提标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从139元上调至144元。

县人社局:石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再次提标惠及3万余人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提标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从139元上调至144元。

今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连续3次提标:1月份上调3元、7月份上调3元,本次再上调5元(从7月份执行)。提标后,石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60-69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144元/月、70-79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149元∕月、80-89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159元∕月、90-99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189元∕月、10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239元∕月。

据悉,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将惠及全县3万余人,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改善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