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lzyhshbzj-GK-2023-0021 发布日期: 2023-03-27 09:07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石泉县实施“四个三工程”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县的意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让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石泉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加快提升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帮助和引导每一个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家庭至少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增收,现就巩固三级就业社保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增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石泉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四个三工程”巩固三级就业社保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石泉县实施“四个三工程”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县的意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让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石泉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加快提升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帮助和引导每一个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家庭至少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增收,现就巩固三级就业社保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增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乐业才能安居”的科学论断,按照中、省、市、县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县的决策部署,以“市场主导、政府促进,自主择业、政策激励,扩容提质、就近就业,优化服务、引导就业”为原则,不断促进全县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岗位更加丰富、就业服务更加优化,为建设“宜业”石泉提供坚实的就业支撑,实现全县劳动者从有就业向高质量就业发展。

二、工作任务

“十四五”期间,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00人,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5万人,辖区内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100%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率达到100%,城镇和农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50%的新增劳动力留在本地就地就近就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政府代缴率、待遇发放率均达到100%。

三、工作体系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和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各镇就业社保服务站、各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为县、镇、村三级公共就业社保服务机构。全县164个村(社区)要及时组建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队,服务队不得少于3人,其中明确1名队长和1名就业社保信息员(社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必须为信息员或队员),服务队队长原则上由驻村工作队长担任,队员由责任心强、熟悉就业社保工作的驻村工作队员或村干部兼任,具体人选由各镇、村(社区)“两委”商驻村(社区)工作队确定,报镇政府和县人社局备案。服务队人员中途有调整随时更新报备。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基础信息,业务数据动态管理

各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指导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队对辖区内16—60周岁内劳动力基本信息、转移就业、创业、培训、社保、享受扶持政策情况全面掌握,按月建立电子信息台账。有业务系统的,全部录入系统动态管理。

(二)分类引导施策,稳定就业主体

1.丰富就业招聘活动。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统筹征集县内外企业的招工信息,多渠道定期对外发布,为劳动力组织各类主题的专场招聘及就业服务活动。各镇政府要根据本地企业发展需要和劳动力就业需求灵活组织专场招聘、送岗上门、到企业参观选岗活动推进劳动力充分就业。督促镇就业社保服务站、村(社区)服务队利用工作微信群、QQ群等平台宣传就业社保政策,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点对点”精准送岗,引导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力结合自身特点选择就业岗位。

2.大力招引返乡就业创业。县、镇、村三级公共就业社保服务体系要把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就业作为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宣传我县招商引资及返乡创业政策,定期组织召开返乡人员座谈会,邀请外出创业务工能人关注家乡发展,增进建设家乡、奉献家乡的归属感和责任感。鼓励他们聚焦石泉优势资源,投资创办企业、促进返乡就业。加大对全县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新社区工厂、电子线束的政策宣传和招工服务工作,引导外出务工劳动力返乡留乡就业创业。 

3.鼓励支持返乡创业。积极组织外出人员返乡座谈、考察参观,鼓励返乡人员在新兴产业、乡村旅游、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领域投资创业项目,在搬迁社区、移民安置点创办新社区工厂、生活便民服务店、餐饮小吃店,带动周边群众就业增收。对有资金需求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返乡人员创业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为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4.提升产业就业技能。各镇要围绕县域“六大产业链”,依托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和镇农综站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产业发展项目,采取送教送学、田间课堂、上门指导等方式开展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大力宣传“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组织劳动力参加富硒食品(预制菜)、旅游服务、家政服务、修脚师、养老护理、电工、焊工等专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即就业”。

5.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以电子线束、毛绒玩具等新兴产业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强与新兴产业企业负责人交流,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帮助企业招工,把每个企业搞得人多财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6.帮助开展维权服务。监督指导辖区内用工企业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管理企业和员工,积极化解劳动者和企业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精准信息监测,严防返贫致贫

1.县级统筹协调。在县乡村振兴局的统筹下,经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中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对象,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建立村、镇、县就业帮扶台账。

2.行业跟进帮扶。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县乡村振兴局交办的监测帮扶对象的就业帮扶措施需求,第一时间再研判,对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对象,指导镇、村(社区)运用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措施促进其就业增收,跟踪掌握镇、村(社区)就业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3.镇村落实见效。镇、村(社区)及帮扶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与农户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制定的就业帮扶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户到人。

(四)提升社保服务,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份“养老钱”“保命钱”

1.提升社保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参保扩面“惠民心”、待遇保障“暖人心”、便民服务“有诚心”的“三心”服务工程,规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个不出村(参保登记、保费催缴、待遇初审、死亡月报、生存认证)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2.提高业务经办效率。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发放、生存认证、关系转移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稽核,保证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3.全面落实惠民政策。保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农村困难群体代缴保费及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政策全面落实,确保代缴率100%。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组织。服务队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于每1年周期满后的1个月内组织考核并将初步考核建议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综合评议研究后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按照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据实考核。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服务队总数的15%。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县人社局综合考核后,对考核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服务队按照3000元、2500元、1500元/年的标准兑付工作补贴,考核为不合格的服务队不发放补贴。服务队及队员履职不够1年的可按月考核计发。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队补贴拨付到各镇,由各镇人民政府商驻村工作队,按照各队员承担工作量的大小再行分配后通过银行代发到人。对考核不合格的服务队人员进行批评并责令调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三级服务保障。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社保服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见附件1)分工合作、上下配合,共同做好全县就业创业及社保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和驻村(社区)工作队要加强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各镇就业社保服务站要加强业务指导检查,适时组织业务培训,确保村(社区)服务队作用充分发挥。

(二)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各镇要监督各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队人员履职情况,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对创业就业及社保重点工作纳入工作督查内容并进行通报。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的镇、村(社区)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由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石泉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三级服务体系、促进精准就业社保”工作的通知》(石创就办发〔2021〕2号)即行废止。

石泉县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