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xczxj/2023-0041 公开日期: 2023-03-27 09:31
来源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巩固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38号)文件要求,现将拨付第一批衔接资金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拨付2023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衔接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住建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巩固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3〕38号)文件要求,现将拨付第一批衔接资金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第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衔接资金按照石发改发〔2023〕38号文件安排项目资金有关要求落实,本次先行拨付项目安排资金的50%,共拨付衔接资金2765.88万元,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补足剩余资金(具体见附件)。

(二)各单位要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尽快完善项目各项手续,严格按照3月全面开工、10月前完工的时间要求,倒排工期,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项目总投资资金支出率4月底前达到30%、6月底前达到50%、9月底前达到75%。

(四)严格落实中省衔接资金管理各项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改变资金方向和用途,确保项目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附件:石泉县2023年第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衔接资金分配表.xlsx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