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xczxj/2023-0042 | 公开日期: | 2023-03-26 09:32 |
来源 |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3〕18号)文件要求,现将拨付第一批中省衔接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
各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农发〔2023〕18号)文件要求,现将拨付第一批中省衔接资金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第一批中省衔接资金按照石农发〔2023〕18号文件安排项目资金有关要求落实,本次先行拨付项目安排资金的50%,共拨付衔接资金3405.59万元,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补足剩余资金(具体见附件)
(二)各单位要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尽快完善项目各项手续,严格按照3月全面开工、10月前完工的时间要求,倒排工期,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项目资金支出率4月底前达到30%、6月底前达到50%、9月底前达到75%。
(四)严格落实中省衔接资金管理各项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改变资金方向和用途,确保项目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附件:石泉县2023年第一批产业发展类中央衔接资金分配表.xls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