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石泉县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13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23〕130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6-18 09:39
内容概述 为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根据《石泉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22〕37号)文件精神,加快实现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石泉县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石泉县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石泉县民政局 石泉县公安局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管理部

石泉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15日

石泉县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根据《石泉县“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22〕37号)文件精神,加快实现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县政府“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行动部署,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优化流程为手段,以创新便民为目的,以技术支撑为依托,将公民身后事项办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实现统一受理、联动办理、一站式服务。

(二)改革内容。按照服务群众“一件事”标准,梳理各部门关于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规则、证明材料等内容,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信息共享,打破部门壁垒,依托“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一件事一次”专栏,为在石死亡的本省户籍人员的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遗体火化证明开具、死亡(宣告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驾驶证注销、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等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

(三)进度安排。2023年6月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身后“一件事”办理事项、办理程序等;2023年8月前梳理整合相关部门系统及数据,在“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一件事一次”专栏,实现线下身后“一件事”“一站式”服务;2023年11月初步实现上线运行。

二、办理程序

(一)申报。坚持线上为主、线下兜底,按照“线上线下协同、多端申请、统一受理”思路,不断拓展丰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服务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置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群众办事服务申请。

经办流程:第一步 县民政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做好登记。

第二步 县民政局将收集的申请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反馈给县卫健局,属在医疗机构死亡的,交由所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镇级卫生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属非正常死亡人员死亡的,由县民政局将收集的申请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反馈给县公安局评估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第三步 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分别将收集的申请资料以及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反馈给公安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驾驶证注销等事宜。

第四步 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分别将收集的申请资料以及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反馈给民政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县殡葬管理所会同县殡仪馆核查相关资料,登录《陕西省殡葬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开具《遗体火化证明》。

第五步 县民政局将收集的资料以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遗体火化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分别反馈给县人社局、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管理部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业务。

第六步 办理结果由县民政局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申请人。

2.线上办理。在“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一件事一次”专栏,设置身后“一件事”主题场景应用,进入该服务主题办理。

(二)资料。采用系统调用、共享资料、部门征询等方式,将申请材料精简为:

1.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线下办理填报);

2.已剪角的死亡人员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剪角后退还死亡人员家属;

3.申请人身份证;

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证明;

5.死亡人员本人银行卡Ⅰ类账号;

6.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

(三)办理。受理身后“一件事”办理申请后,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各部门进行联办。

1.卫健部门负责督促县级医疗机构和镇级卫生院开具在我县医疗机构救治后正常死亡人员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驾驶证注销及非正常死亡人员死亡证明开具等事项;

3.民政部门负责办理遗体火化证明;

4.医保部门负责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医疗保险)等事项;

5.人社部门负责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等事项;

6.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事项;

(四)办结。各部门接收到推送的事项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资金按照法定程序,通过银行账户发送至死亡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账号或死亡人员本人银行卡Ⅰ类账号。办理时效规定如下:

1.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在线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非医疗机构正常死亡的,由所在村(居)委会、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卫生院经办人员,第一时间与死亡人员家属进行确认,完成后及时在线填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部门评估后线下开具非正常死亡证明。

2.殡仪馆受理。殡仪馆受理当天联系死亡人员家属确保预约火化事宜,火化后4小时内开具遗体火化证明;

3.证件注销。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在收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非正常死亡证明及已剪角的死亡人员身份证和户口页扫描件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户口注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非正常死亡证明30个工作日内注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4.福利、补贴、待遇停发。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死亡日期为期,民政、人社、公安、公积金、医保等部门根据政策要求停发各类福利、补贴和待遇;住房公积金提取当天办结;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医疗保险)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按照要求于业务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职责分工

(一)政务服务中心:依托“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一件事一次”专栏,建设身后“一件事”主题场景应用,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实现各业务系统与联办系统互联互通。

(二)公安部门:牵头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负责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及驾驶证注销业务;开具非正常死亡证明;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件办”联办平台建设工作。

(三)民政部门:牵头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牵头制定改革方案,统筹梳理身后“一件事”范畴,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牵头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指导殡仪馆做好遗体接运、遗体火化手续办理、火化证明开具等工作;协调各责任单位实现各业务系统与联办系统互联互通。

(四)卫健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医疗机构和镇级卫生院开具在我县医疗机构救治后正常死亡人员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联办平台,形成电子证照;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件办”联办平台建设工作。

(五)人社部门:负责根据联办系统信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等事项;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件办”联办平台建设工作。

(六)医保部门:负责终止死亡人员基本医保参保关系和各项医保待遇,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医疗保险);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件办”联办平台建设工作。

(七)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石泉管理部:负责根据联办系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配合做好身后“一件事一件办”联办平台建设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组织精干力量,创新改革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将“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实施。依托“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开设“一件事一次”专栏,建设身后“一件事”主题场景应用,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实现各业务系统与联办系统互联互通。各责任部门要按照精简材料、精简程序、精简时限要求,一体推进数据共享和“减证便民”工作,按照联办平台建设要求实现相关业务系统和数据联通、共享,真正实现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本次“放管服”改革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实施推进和督促检查工作。要加强管理和考核,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基层干部明确自身职责,掌握相关业务知识,高效办好身后“一件事”。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推广,及时了解群众对“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公民身后一件事”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

附件:

1.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图.doc

2.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