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xczxj/2023-0024 发布日期: 2023-05-25 08:36
来源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为确保“雨露计划”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根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入学在校生雨露计划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春季入学在校生“雨露计划”补助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教体科技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

为确保“雨露计划”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根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春季入学在校生雨露计划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2023年春季入学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已消除风险的除外)。

二、扶持条件

(一)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是指建档立卡数据库的已脱贫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脱贫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扶持期限

脱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

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四、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脱贫家庭。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六、申报程序

由各村通知全村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或学生家庭向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请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一卡通的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材料),村委会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是否本村脱贫人口或脱贫人口家庭成员(包含监测对象),初审通过后对符合对象并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对申报的对象及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扶持条件中所列要求,审核公示后连同学生提供的学籍证明材料报县教体科技局、人社局进行学籍比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认定,完成后将结果反馈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对县教体科技局、人社局认定的对象进行核实,核实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兑付。

七、申报时间

各镇于6月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别报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进行学籍比对,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于6月9日前将学籍比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核。

八、工作要求

(一)认真摸排。各镇、村要根据反馈的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学籍信息及建立的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认真开展摸排,严格审核。一是对反馈的系统学籍信息、2022年秋季享受雨露计划补助人员名单同本次申报人员进行比对,对于系统有学籍信息、2022年秋季已享受雨露计划补助人员本次又未申报人员严格核查,摸清原因,建立台账,收集好相关印证资料以便备查;二是对于系统学籍信息没有反馈,而已实际入学就读学生也要全面摸排,建好台账,收集好印证资料,确保本次申报人员不出遗漏。

(二)严格审核。各镇、村要及时收集学生的学籍证明资料,对照申报条件,严格进行初审,确定申报名单,并将县外就读学生的学籍证明资料一并上报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要严格审核,确定申报对象是否符合补助学生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将根据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认定的学生名单同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名单进行比对,确定补助对象。

(三)按时上报。各镇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申报人员名单及学籍证明资料,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要尽快审核比对,及时反馈审核结果,确保雨露计划补助能及时兑付。

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是扶持脱贫家庭的一项重要优惠政策,请各镇要高度重视,确保符合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全面摸排上报到位,不漏一人。

联系人:任佳      联系电话:18590928088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