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fhcxjsj/2022-0169 公开日期: 2022-11-25 09:27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工作,保障城市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确保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公共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工作,保障城市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确保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公共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办证对象

1、在县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业、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均需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2、城市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二、办证时间及地点

1、即日起至2023年1月1日,各排水户必须按要求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2.详细地点:石泉县向阳路春潮广场北政务大厅A区2号住建窗口。

3.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4.咨询电话: 0915-6321390   0915-6315526

三、办证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政务服务大厅A区2号住建窗口,领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3、按照要求完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填写内容。

4、将填报完善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及其它所需材料统一报送监管部门等待审核。

5、相关业务人员按照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要求其重新填报。

6、申报资料受理通过后,落实人员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检查,并现场填写查看意见。

7、现场审核通过,交由分管领导审定。

8、核发批准文书。

四、所需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排水许可申请表。

(五)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六)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包含不限于生产、餐饮、生活等污水)、水质达标承诺书(排水户做出书面承诺)。

(七)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八)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九)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需提供已安装的水污染物自动检测设备有关材料。

(十)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有关材料;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材料

注:非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只需提供1至8项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城市排水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随意向城市管网、井篦倾倒餐厨垃圾、污水等杂物,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河道,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等,否则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所有排水户必须按要求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按要求排放污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许可擅自排放污水,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否则,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六、法律条款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排水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排水户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排水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doc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