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2-014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字〔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3-25 16:11
内容概述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石泉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持续改善民政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石泉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持续改善民政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职尽责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军担任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其它涉法工作。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学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积极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军主动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参与的工作格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今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并予以问责。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

一是强化民政兜底保障。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截至目前,保障农村低保4216户8144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2658人,县级实施临时救助359户1233人,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储备金152万元;累计为4082名困难残疾人、251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强化工作督导,规范镇级认定主体责任和认定程序,结合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及时研判农户收入状况,精准认定低保边缘家庭。

三是强化防返贫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兜底范围,农村低保新增475户908人,农村特困人员新增80人。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2021年第17号)确定,目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放到镇,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引进入户调查平台,解决基层民政工作能力不足问题。

(二)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新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按照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个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养老服务站、7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

二是全面落实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投入资金36.42万元,设立164名爱心助老员对留守老人开展关爱服务工作,确保居家老人困难有帮扶、安全有保障、亲情有关怀;大力提升敬老院改造工作,通过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分年度对消防不达标的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2021年省市下拨敬老院消防改造资金166万元,目前池河、中池敬老院消防改造提升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按省市养老服务业务技能总体要求,全面完成下达的培训任务,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四是全面落实养老服务发展财政补贴机制。大力开展民办养老机构申报运营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共发放运营补贴7.5万元;加强对已运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监督管理,下拨社区老年人日照中心运营补助经费9万元。

五是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加强养老院安全质量隐患整治,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陕西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养老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目前,已积极申报汉水颐园老年公寓申请四星级评定。      

(三)优化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殡葬改革宣传月”和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日时机,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及惠民殡葬政策,倡导文明绿色低碳祭祀,引导群众实施绿色殡葬。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宣传车辆5台次,在各镇主要道路、殡仪馆及公墓悬挂宣传标语10余条,在人群集中的广场、公园开展宣传4次,发放殡葬管理及法规政策宣传单共计3000余份,鲜花7000余支;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贫困丧属排忧解难,为6名困难群众减免各项殡葬费用共计6000元;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象,通过开展《违规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公墓价格秩序、殡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等联合执法行动,拆除“活人墓”11座,复绿墓穴4处。

二是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1230对(结婚登记765对、离婚登记233对),补发结婚登记194对, 补发离婚登记18对,出具婚姻登记20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三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实施救助602人,主动救助52人,护送返乡23人,临时托养2人,救助流浪精神病人4人;加强开展寒冬送温暖工作力度,提前增加储备棉被、棉衣、保暖内衣裤、食物等物资储备,扩大巡查救助范围和频率,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坚决防止冻伤饿死等意外事故发生。

(四)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一是毫不松懈牵头做好社区疫情防控,落实“五有”要求,倡导婚事新办、倡导丧事简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坚决守住社区防控严密防线。

二是全面推广“321”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充分发挥民政系统推广“321”基层治理的作用。

三是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三留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促进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更精准、更规范、更高效。

四是积极推进社区项目建设。通过招投标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投资20万元,确定了2个社会组织作为服务机构,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和残疾人,通过实施项目,关怀弱势困难群体,助力乡村振兴。

(五)加大民政领域普法宣传

一是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的普法学习。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例会学习等形式,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组织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对服务对象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开展各具特色的民政普法活动。

三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机构情况、政策文件、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工作动态内容,其中以社会救助领域为重点,积极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孤儿等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

三、2022年度计划和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持续组织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依法行政程序要求,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扎实打造法治民政。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有关信息,做到职责明确化、程序公开化。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