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yjglj/2022-0050 公开日期: 2022-10-25 11:27
来源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和《陕西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夯实零售经营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法定要求,确保依法依规持证上岗,同时为减少县内零售经营户到安康培训费用支出、方便就近参加培训考证,我局协调第三方培训机构到我县举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主要负责人或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举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主要负责人或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和《陕西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夯实零售经营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法定要求,确保依法依规持证上岗,同时为减少县内零售经营户到安康培训费用支出、方便就近参加培训考证,我局协调第三方培训机构到我县举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主要负责人或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县已到期换证和新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人;

2、各镇应急办主任或应急办干部1名;

3、石泉县兴发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石泉县珠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相关工作负责人1名。

二、培训内容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涉及零售经营的相关规定;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内容;

3、烟花爆竹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与管理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相关内容。

三、培训时间、地点、报名及费用相关事项

1、培训时间: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培训乡镇: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中池镇。

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培训乡镇:城关镇、池河镇、饶峰镇、两河镇、迎丰镇、曾溪镇、云雾山镇。

2、培训地点:石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城关中学旁)

3、报名资料: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培训报名登记表;②培训办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③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4、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第三方机构按规定收取。

四、其他事项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这是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刚性要求,也是落实零售经营户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措施。各镇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确定专人参训,同时迅速将本通知印发传达至辖区申请办证广大经营户,并按要求准备好培训办证相关资料、督促积极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合法经营。

2、各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户,要珍惜培训机会,提前做好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按时按规参加培训。申请办证与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同人,严禁委派他人冒名顶替,确保人员到位、时间保证、认真培训、顺利取证。此次不能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不认真考试不通过的,自行安排时间到安康具备相关资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或补考。凡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的,我局一律不予审批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培训实行签到制度,请各镇应急办负责带队统筹督促组织好辖区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经营户按要求参加培训。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申请审批表由各镇应急办收集审批后交县应急管理局。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训人员需持48小时核检阴性

证明和佩戴口罩。

附件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培训报名登记表

附件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审批表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