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cjdglj/2022-0062 | 公开日期: | 2022-07-20 14:54 |
来源 | 县市场监管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罗天东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石泉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复函
王晓丽委员(石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公勺公筷,共建文明餐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餐桌举止非小事,一筷一勺见文明。为有效防止病毒在餐桌上蔓延,打好“舌尖上的防疫战”,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聚餐引起的交叉感染及食源性疾病传播,提高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养成使用公筷公勺的健康习惯。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公筷公勺、文明餐桌推广等工作。
一是与文明创建相结合。把开展“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作为巩固全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有效手段,要求酒店、单位、学校食堂带头开展“公勺公筷制”和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打造一批文明用餐示范单位。我局于2018年印发《关于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餐饮协会作用,倡导会员加大力度宣传;2019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教育,我局以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餐桌专项提升行动;2020年,印发《石泉县餐饮业分餐制实施指南》,对全县餐饮行业文明餐桌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并对饮食业分餐制涉及、分餐制实施及清洗消毒提供了技术标准,对树立分餐观念、倡导分餐模式、提供分餐服务等明确了规范要求;我局在文化南路、滨江大道集中开展了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结合当前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我局以大中型餐饮单位为主,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批量投放、免费配发价值3万余元的公勺公筷及宣传海报等宣传品,全力营造安全、文明、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石办发〔2022〕6号)、县纪委办公室《关于重申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有关要求的通知》(石纪办〔2022〕22号)、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通知》(安市监函〔2022〕3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印发《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局队所人员,当前对各网格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反餐饮浪费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联合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方式,对机关单位食堂、社会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带头践行“公筷公勺”厉行节约等情况,要求领导干部在群众中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两起不文明餐桌行为现场批评教育;以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将“公筷公勺”、文明餐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纳入专项整治工作中,严禁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抽查检查力度,要求餐饮单位不但要有公筷公勺,还要引导顾客使用“公筷公勺”,督促餐饮单位厉行节约,自觉做文明餐桌的参与者和践行者。
三是与星级评定相结合。为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2022年,我局制定了石泉县餐饮单位文明星级评定办法。明确了评定条件,将考评标准设置成三星、四星、五星三个星级,采取餐饮单位自主申报,各市场监管所初审和现场考评、局党组会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评星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得文明星级餐饮单位给予奖励,颁发牌匾,列入石泉县旅游推介单位名录,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其中将餐饮服务单位开展 “公筷公勺制”、制止餐饮浪费作为星级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创建的重要标准(权重占比15%),并对评定星级实行动态管理,督促星级示范单位在行业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与宣传倡导相结合。一是抓学习。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培训、石泉县文化旅游技能培训等,积极组织辖区内各旅游景区景点,精品农家乐、宾馆酒店等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活动;二是抓宣传。我局集中人力物力,统一印制7000份文明餐桌、分餐分桌、公勺公筷宣传写真与桌牌、倡议书、温馨提示语等宣传标语及宣传资料,出动执法人员198人次,免费对全县餐饮单位进行“文明餐桌”分发、张贴,号召全县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参与到“文明餐桌”活动中来;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明确宣传重点,积极开展“公勺公筷”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六进宣传活动,发放公勺公筷、光盘行动、厉行节约、食品安全常识宣传彩页、倡议书等,营造文明餐桌良好氛围,教育引导群众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存在问题
2020年5月8日,陕西省商务厅、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陕西省餐饮服务业“公筷公勺分餐”行动实施指引》(陕商函〔2020〕239号),明确了各级商务主管牵头部门、各级餐饮行业社团、餐饮企业各自职责,对公筷公勺分餐提出了宣传引导、分类实施、规范配置、优化服务等具体要求,倡导全社会养成简约适度、绿色环保、健康文明的饮食方式,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
目前,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我县倡导推行公筷公勺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个人、文化、经济上的差异,如个人健康意识的缺乏、观念和习惯的转向惯性、餐饮店经济成本的增加,客观上也阻碍了公筷、公勺使用规范的全面推行,特别是当前疫情形势有所好转的情况下,社会民众思想认识上有所麻痹、习惯执行上有所松懈。我局将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公筷公勺”“文明餐桌”建设,切实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让公勺公筷成为餐桌标配,树立文明用餐新风尚,应当成为一种社会自觉。下阶段,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配合县经贸局、餐饮行业协会等牵头单位,联合县文明办、县创建办及各镇等多领域共同发力,积极探索推行长效机制建立,指导大中型酒店、餐馆等企业,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细化餐饮服务标准,打造一批标准实施样板,不断提高餐饮服务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水平。二是深入引导,增强社会认同。继续抓好公勺公筷、文明用餐等相关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普及文明用餐理念,推动我县餐饮单位在文明创建中落实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公筷公勺公益广告宣传,推动使用公筷公勺、分餐进食等文明用餐行为成为社会新风尚。
联系人及电话:余强 13772229257
中共石泉县委宣传部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