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czj/2022-0009 公开日期: 2022-01-08 09:20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第一批)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第一批)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第一批)的通知

县职教中心: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预算表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211号)精神,现将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第一批)下达给你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助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包括免学费补助资金、国家助学金及奖学金。此项经费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补助;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8:2比例分担。地方承担部分,由省与市县级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奖学金每生每年1.2万元,由省级财政全额补助。

三、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滞留国家助学金。要通过储蓄卡将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四、学校要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录入和更新学生信息,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享尽享”。严禁降低标准发放助学金,严禁虚报或重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助学金,一经查实,将双倍扣减骗取的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第一批)分配表.xlsx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