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2-0006 | 公开日期: | 2022-01-08 09:14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特岗教师补助第一批)的通知 |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补助第一批)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202号),结合年初预算安排及各校实际,现将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补助第一批)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补助资金为特岗教师工资福利补助。特岗教师执行与在编公办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年人均补助3.82万元,其余不足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2.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附件: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岗教师补助第一批)分配表.xlsx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