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7-13 16:30
来源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内容概述 近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我县生态文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暨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评估、省级文明县城将面临复审暗访,为确保顺利通过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暨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评估及省级文明县城复审暗访,按照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安排,在全县范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近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我县生态文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暨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评估、省级文明县城将面临复审暗访,为确保顺利通过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暨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评估及省级文明县城复审暗访,按照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安排,在全县范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创建达标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城市创建指标体系和暗访检查考核内容,按照“县镇联动、部门协作、全面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全面和重点区域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和长效监管相结合、自觉行动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促进我县各项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范围
县镇全面启动,以县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各镇以集镇周边旅游景点、公路沿线及河道沟渠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行业部门综合治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由各网格区牵头单位负责抓总,各社区、网格区责任单位负责自己本单位及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环境整洁有序;集中清理临街建筑立面、宣传栏、电线杆、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上的“牛皮癣”广告和悬挂的标语、横幅等软体广告。(责任单位:城关镇、县住建局、十四个网格区责任单位)
2.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大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清扫力度,落实一摊一桶垃圾密闭收集到位。取缔农贸市场附近马路市场及流动占道摊点,切实解决市场内外摆放无序、乱摆摊点等问题,引导沿街商户、门店入店规范经营,督促落实“门前四自一包”责任,并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镇)
3.规范“三小”“五小”行业管理。重点排查治理县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车站、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周边小餐饮店和食品经营摊点,做到亮证经营,制度上墙,从业人员执证上岗,规范操作,消毒及“三防”设施齐全,垃圾容器密封加盖,室内环境和后厨卫生达标。对无证经营、卫生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各镇)
4.落实专人定期对辖区旅游景点、公园、广场、体育场以及道路绿化带、树坑的垃圾、宠物粪便等污染物进行集中清理,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继续加大河道管理,夯实河长制,定期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始终保持水面、岸坡干净整洁。加强对县域内高速引线、国道、村道等道路进行定期清扫保洁,确保道路干净。(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广电局、公安局、公路段、高速路管理所、各镇)
(二)整治规范市容交通秩序
1.加大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对县城内车辆乱停乱放、违章驾驶、乱占车道、随意调头等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车辆停放。(责任部门:交警大队)
2.清除设置不合理的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车辆;倡导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文明载客,保持县城交通通畅,秩序井然。(责任部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
3.维持好交通秩序,对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及时纠正,大力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活动。(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三)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督促各镇、各部门对辖区内公共环境卫生进行拉网式检查,定期开展集中消杀,对破损、设置不规范的“三防”设施全面更换,对毒饵站、毒饵盒设置再次排查,对垃圾通道、污水沟、下水道、废旧杂物等孳生地进行彻底治理,同时卫健局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业务指导,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
作各项指标达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镇、各部门)
(四)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1.加强电视宣传,既宣传展示创建工作成果,又曝光存在的问题,营造宣传氛围,动员全民参与,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市创建工作中。(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创建办、各镇、各部门)
2.各镇、各部门、各窗口服务单位等及时更新城市创建知识宣传栏,充分利用宣传展板、LED电子显示屏、网络等阵地,刊登、播放城市创建工作内容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责任部门:各镇、各部门)
3.更新县城主要路口设置的大型宣传牌和主要街道城市创建宣传内容,更换破损广告,完善和更新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4.督促县城各建筑工地、已征待建空地围挡设置更新城市创建文化墙。(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五)常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各社区、各部门组织志愿者在各自网格区积极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多种形式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神和重要意义,提高知晓率与参与率,并通过对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认可、表彰、宣传,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责任部门:各镇、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请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此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工作职责,细化任务、量化目标、明确时限、任务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并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实行常态化管理。县创建办将分组对本次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行动迟缓或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各镇各部门一把手也要加强督查,定期检查。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纪律要求,对存在突出问题而影响迎检工作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