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建议(第 51号) | ||
索引号 | zfbmmzj/2022-0071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5-16 14:54 |
内容概述 | 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建议(第 51号) |
案 由: 关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建议
提案人:王付芝
主办单位:县民政局
提案内容:
事由:
近几年来,我县文化娱乐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要,给人民群众生活增添了色彩。但个别娱乐场所仍然以营利为目的,存在接待未成年人消费的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娱乐场所,因未成年人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未成熟时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
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让娱乐场所业主们真正认知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带来的危害。加强对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加大对不遵守规定、放任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
二、加大对中小学生的普法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学校和家庭承担起教育、帮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切实增强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