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第48号) | ||
索引号 | zfbmmzj/2022-007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5-16 14:53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第48号) |
案 由: 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段兴华
主办单位:县民政局
提案内容:
事由: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已是必然趋势,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显得十分紧迫。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县常住人口为153221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385人,占23.0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993人,占16.31%,这表明我县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目前全县共有9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城区2个,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现有日间照料中心也只能为老人提供棋牌等娱乐活动,且场地较小,老人需求较高的家政服务、日间照料、助餐服务、康复治疗、代购代办等项目未开展。
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我们面前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策建议:
一、加快社区养老中心建设,县城区每个社区合理布局一个养老中心(日间照料中心)。
二、在社区养老中心的设计上,建议采用酒店式公寓的格局,在满足专业保健、生活服务、老年社交的需求时,还兼顾了家庭亲情,让入住老人打消“养老院”的顾虑。
三、政府部门在今后城市规划中,按照商品房开发面积的一定比例,在一片区域内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建社区养老中心,便于父母随时回家看看子女,或者子女下班后顺路陪伴父母。这既缓解了供养压力,满足老人就近养老的需要。
四、利用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契机,配建社区养老中心。
五、出台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相关支持政策及项目资金,减免养老设施建设相关费用,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和康养项目。
六、招商引资,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促进我县康养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