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石泉食美年货到家”2022年消费帮扶线上年货节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zfpcgxls/2022-000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县供销联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供联发〔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1-14 10:01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石泉食美年货到家”2022年消费帮扶线上年货节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石泉食美年货到家”2022年消费帮扶线上年货节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保障节日供应,拉动消费,促进农副产品销售,稳定增加脱贫户和农民群众收入,决定联合启动“石泉食美,年货到家”2022年消费帮扶线上年货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活动预热:1月10日—1月16日

活动时间:1月17日(农历腊月十五)—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四)。

活动组织

主办:县供销联社、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

电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协办:各镇人民政府、县融媒体中心、石泉邮政分公司;

平台:直播及短视频:抖音、微信视频号为主;线上展销:832平台、抖音商城、微信商城、淘宝店、京东商城、拼多多等;线下展销:县内各消费帮扶专馆、专区及各大商超农产品专柜。

主要活动内容

围绕春节市场消费需求,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线上线下融合”方式,线上以官方媒体宣传、短视频推广、直播带货、电商平台销售等为主要形式。线下以各展销卖场非接触式销售为主,线上线下融合,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节日消费需求。

(一)开展线上系列展销。一是送出新年礼。梳理本地特色年货农产品,组织电商企业推出有年味的套餐,积极依托抖音商城(或抖店)、“832”平台石泉专区、淘宝商城石泉印象示范店、京东石泉助农馆及部分企业线上自营平台等经营主体及线上店铺经销展示销售年货类农副产品,通过线上平台开展网络销售服务,鼓励各预算单位通过发放福利的形式采购本地农产品;鼓励各企业和经销商优先给予在外过年的石泉籍在外创业人员一定的打折优惠。对在外石泉人通过年货节活动购买年货的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的,赠送一份伴手礼,送去家乡问候,进一步联络感情;二是发出新年问候。通过制作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向响应号召在外就地过年的石泉籍在外创业人员致以新春问候,在发送新年问候的同时推送年货礼包购买链接及优惠措施;三是同城无接触购物。鼓励各经营主体同步进行线上下单、线下点对点同城配送或自主到提货点提货等不见面消费方式。各参与企业针对年货消费需求推出优质产品和商品进行一定的让利促销,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实惠的消费新体验;四是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或实行快递补贴的形式扩大年货节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居民春节消费,帮助本县农产品走出去。

(二)线下非接触式购物。线下主要依托本地企业及经销商开设的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及其他形式的线下各大商超卖场为主,同步推出以折扣让利、满额减价、特卖专场、年货大集、年货礼包等形式促消费活动,营造节日氛围,增加购物体验,促进扶贫产品销售。线下主要采用同城免费送货上门或同城快递等形式实现非接触式购物,或采取分时段错峰购物的方式以及会员卡自提等方式。

(三)抖音短视频直播带货。一是邀请县级领导在抖音等直播平台参与年货节启动和在直播活动中做客,为本县农产品、优势资源和年货礼包等进行代言,通过县级领导的示范带头效应促进年货节气氛的营造;二是在抖音等直播平台开办“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展播活动,发动各镇党政领导、驻村第一书记、产业大户、脱贫致富典型人物、民间手艺人、基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代言本镇本村的优质农产品、走进直播现场参与互动、拍摄短视频进行推介等开展直播或发布短视频等。各镇推荐一名党镇领导,一名工作队长或第一书记开展直播行动,有条件的镇设分会场开展专场直播带货活动,鼓励更多直播镜头走进田间地头、生产一线、农户家中;三是邀请县内知名人士如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益组织或爱心人士等,通过找寻民间手艺、讲述地域文化及民间故事等全方位展示和推介石泉旅游以及名优特资源。

(四)设立年货节荣誉奖项。本次活动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联合根据参展组织或个人在线上平台和线下专区专馆的农产品销量评选出销量冠军、最佳单品、人气带货网红、最佳短视频、优选快递等荣誉称号,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浓厚的线上年货节参与氛围。

任务分工

(一)活动整体策划及牵头。由县供销联社负责,县经贸局、文旅广电局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应有成效。

(二)参与企业及农产品的组织。由县经贸局牵头,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文旅广电局配合。

(三)各镇分会场组织及实施。由各镇负责,按照各镇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县供销联社及县经贸局积极协助和指导。

(四)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由县工商联牵头,积极联络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与活动,广泛联络石泉籍在外创业能人积极参与活动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镇、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报名参与活动,广泛动员各农副产品供应商入驻淘宝、京东、天猫、拼多多、抖音、微信等各电商平台,鼓励已经在832平台入驻展示销售的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各生产企业、经销商要根据市场需求抓紧组织生产,严控质量,备足货源,保障节日供应。各线下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实行限时、限流、错峰等方式引导群众线下提货,提倡通过快递物流进行点对点配送、提货点自主提货等不见面消费方式。

(二)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从繁荣我县节日市场、促进农产品消费、提升消费帮扶成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线上线下市场监管力度,维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县经贸、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邮政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持续优化年货节各环节,做好年货物流配套和仓储服务,形成工作合力,畅通年货销售。

(三)加强监测,确保成效。各单位要做好节日销售统计,规范统计口径,做好价格信息监测,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统计信息。加大信息监测反馈频次及效率,并对节日市场动态情况做出客观的分析和研判,确保货品充足、确保供应充足、确保价格平稳、确保促进消费。

(四)强化保障,确保成效。县供销联社、县经贸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发挥各自职责作用,认真细致承办好活动,细化措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高效,达到预期目的。活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广电局等积极予以解决。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融媒体中心、文广旅游局及各镇要充分利用网络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县工商联、县总工会要适时向企业和社会各界发布促消费,促帮扶的倡议书。活动主办单位要精心策划线上展销页面,畅通线下供货渠道,确保消费品供应畅通,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及合作社、机关事业单位、各镇、各村,以及致力于农村电商的主播人员、线上经营主体等均可参加,有意参与线上线下年货节的请于1月16日前与县供销联社(县政务中心五楼)联系报名。

联系人:鲁咏13991956375 禹晓琬13676097870 李霞18729459287)

石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总工会

石泉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