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第2号
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2-0045 公开目录: 征收土地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2-16 19:29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前提下,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第2号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杨柳社区红岩片8组(小地名:柳树沟),拟征收土地面积约40亩(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于为宁石高速征地拆迁安置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安排

本公告后,由石泉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收补偿登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石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石泉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16日至3月1日止。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发布,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15-6315584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